自動化闖紅燈取締… 明年交通新法上路 駕駛看過來
KTLA 5電視台報導,加州車輛管理局(DMV)提醒,2026年起將有多項提升道路安全的新法生效,駕駛人須注意。
AB 366「酒精點火鎖定裝置(Ignition Interlock Devices)」法,將針對特定酒駕違規者的點火鎖定裝置計畫,延長至2033年元旦。此法案適用涉酒精,或涉酒精與藥物混合影響,酒後駕車(DUI)罪名成立的駕駛人,參與該計畫者,需使用一種需吹氣檢測酒駕裝置,若偵測到酒精,車輛將無法啟動。
AB 1087法,將酒醉致死過失殺人罪(Vehicular Manslaughter While Intoxicated)或嚴重過失殺人罪緩刑期,從原本的兩年,延長到三至五年。
AB 382「校園區域限速(School Zone Speed Limits)」法,自2031年元旦起,校園周邊區域預設限速,將由每小時25哩下調至20哩。
AB 390法,擴大加州現行「減速並變換車道(Slow Down, Move over)」法,規定駕駛人在接近任何停靠路邊且開啟警示燈或警告裝置車輛時,需變換車道或減速行駛。
SB 720「自動化闖紅燈取締」(Automated Red-Light Enforcement),允許縣市政府設立替代性自動化攝影系統,取締闖紅燈違規駕駛。相關違規仍屬民事違規,而非刑事犯罪。
AB 1085「遮擋車牌(License Plate Obstruction)」新法規定,在加州製造任何用於遮擋、干擾車牌視覺或電子辨識的產品,將構成違規,最高可處1000美元罰款。
AB 630法案,授權洛杉磯縣與阿拉米達縣(Alameda)在2030年元旦前,移除並處置價值4000美元或以下的廢棄休旅車(Abandoned Recreation Vehicles),前提是相關機構確認該休旅車已無法運作。
SB 480法案,允許自動駕駛車輛配備自動駕駛系統(ADS)標示燈(Autonomous Vehicle Marker Lamps)。當ADS系統啟動時,這些標示燈會通知其他駕駛、行人與執法人員。
SB 586法案,將非公路用電動機車(Off-Highway Electric Motorcycles,通常稱為eMotos)歸類為非公路機動車輛。
SB 766加州打擊汽車零售詐騙(CARS)法,禁止汽車經銷商誤導或虛報車輛價格、融資條款及可選配件等。該法也賦予購買或租賃價格低於5萬美元車輛的消費者,三日內可取消交易的權利。
AB 1272法案,禁止持有DMV核發之營業職執照的商家,在其網域名稱中使用「Department of Moter Vehicles」或「DMV」字樣。
SB 506法案,駕駛人在向DMV更新地址後,可申請補發一張顯示新地址的駕照。
AB 1299法案授權地方政府,當民眾證明其無力負擔罰款時,可酌情減免或免除罰金,且要求相關機關因應個人要求,提供分期付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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