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新冠陽性無症狀可上班上學 室內要戴口罩十天
加州衛生廳近日發布COVID-19新指引,放寬了許多限制。最重要的一點是檢測呈陽性但沒有出現症狀的人,可以繼續上班上學,但在室內要戴口罩十天。衛生廳指出,新指引是為保障高危者的安全,同時減輕社會活動的中斷。
衛生廳長阿拉貢(Tomás Aragón)指出,比起疫情初期,現在的COVID-19的衝擊減輕了許多,原因包括因為感染病毒或打疫苗出現的集體免疫(community immunity)水平相當高。另外,治療COVID-19的抗病毒藥劑(antiviral)可以很容易取得。
舊金山加大UCSF的傳染病學專家陳子平醫師(Dr. Peter Chin-Hong)指出,這項修改跟醫學界一向對待傳染性呼吸道疾病的方式變得一致。測出陽性但沒有症狀的人,可以繼續上班上學,但應避免與高危人士接觸,在室內要戴口罩十天。
在舊的指引中,凡是測出陽性的人都強制至少要隔離五天,不可與他人近距接觸。新指引要求測出陽性又有症狀的人不要去上班上學,到症狀改善而且不必用退燒藥也沒有發燒24小時之後,可以恢復正常的作息方式。
檢測方面也有放寬,過去要求跟測出陽性者有近距接觸的人都做檢測,現在則是建議有出現症狀、新冠高危者、新冠高危者周圍的人去做檢測。對有症狀但卻測出陰性的人,過去是第一、三、五天再測,現在則只要求在出現症狀的五日之內再測。
如果職場中出現「爆發」(outbreak),也就是一周之內至少出現三個病例,雇主必須在工作時間中給跟病人有近距接觸者(一日之內與病人在室內至少共處過15分鐘以上者)提供免費檢測。
有些規定還是跟過去一樣:雇主必須把COVID-19看成是職場危險(workplace hazard),要通知跟病患有近距接觸的人。如果員工要求口罩,雇主必須免費提供。染病者痊癒後回到職場,雇主必須確保該員工戴口罩十天。測出陽性但沒有症狀的人,雇主要確認該員工從測出陽性那天起戴口罩十天。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