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閹割不夠 路州通過 性侵兒童可重判手術去勢
路易斯安納州議會3日通過提案,允許法官對性侵兒童的某些罪犯能夠加重判刑,判處切除生殖器官的手術去勢(surgical castrations),而不是只接受注射荷爾蒙藥物的化學閹割(chemical castrations)。根據法案條款,性侵受害兒童年齡在13歲以下,法官得以對性侵犯判處手術去勢。
法案必須等待共和黨籍路州州長蘭德里(Jeff Landry)簽署後才能生效。路易斯安納州目前州法已允許法官對兒童性侵、性攻擊與性騷擾的罪犯判處化學閹割。
根據新法內容,手術去勢必須經過法院指派的醫學專家同意才能進行,手術必須在是罪犯仍然在押期間進行。拒絕手術去勢的兒童性侵犯可能面臨最高五年有期徒刑。
華盛頓郵報4日報導,提案人民主黨籍州參議員瑞吉娜‧巴羅(Regina Ashford Barrow)上個月在聽證會上表示:「我們有責任也有義務保護最脆弱的族群,我覺得我們的孩子並不安全。」
巴羅坦承,先前推動法案過程中曾經遭遇許多挫折,因為路州冤案數量偏高。但她表示,某些性侵犯多次犯罪的狀況令人憂心,受害者歷經性暴力摧毀之後,人生永遠受到影響。
受刑人維權人士萊利(Bruce Reilly)則在聽證會上說,手術去勢有違憲之虞,路州沒有必要推出更多去勢手段。他說,手術去勢手段殘忍,屬於極不尋常的處罰,但沒有具體證據證明可以消除「存在於某人內心的問題」。
加州、德州、佛羅里達州州法允許法官對兒童性侵犯判處化學閹割。南韓、波蘭等國也允許法官對性犯罪者判處化學去勢。
紐西蘭奧塔哥大學(University of Otago)生物倫理學教授麥克米蘭(John McMillan)說,美國允許某些州對罪犯手術去勢,在國際社會顯得格外不同。
麥克米蘭指出,手術去勢能否降低性犯罪,相關研究非常有限,因為手術去勢只有在極少數國家實施。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