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屋或租屋?從這部聖誕電影中可得到的啟示
在2003年的聖誕喜劇電影「精靈總動員」(Elf)中,被精靈撫養長大的主角巴迪(Buddy)發現自己其實是人類後,前往紐約尋找與家人同住在上西區公寓的父親。這間虛構公寓位於中央公園西55號,住著巴迪的父親霍布斯(Walter Hobbs)與妻兒;休士頓理財規劃師蓋瑞特(Cody Garrett)指出,該公寓至少應有兩間臥室,同地段的雙臥公寓現在售價約200萬元,不計稅金、保險及維修費,每月房貸還款額約1萬元。他表示,考量目前紐約房市行情,這家人租屋會比購屋更划算。
全國廣播公司商業頻道(CNBC)報導,根據Zillow旗下紐約房產搜尋網站StreetEasy的數據,截至11月,該郵遞區號內兩房兩衛公寓月租中位數為9175元;若擴及上西區,月租中位數則為8400元。
StreetEasy的數據同時顯示,截至11月,兩房兩衛公寓的中位數開價約為250萬元,上西區則接近220萬元。
租屋或購屋?
「該購屋還是租屋?」這個問題目前愈發切合現實。根據金融網站Bankrate四月調查,全美50大都會區中,租屋成本普遍低於房貸支出。
該機構調查發現,過去一年內有38個都會區的租屋、購屋成本差距持續擴大。而紐約市並非兩者差距最懸殊的城市,舊金山、聖荷西、西雅圖、丹佛及鹽湖城等城市位居前五名。
購屋在財務上更具挑戰的原因在於,許多市場的房價漲幅已超越租金漲幅,同時房貸利率亦持續攀升;住房供應短缺亦是問題所在,渴望購屋者面臨房源不足的困擾。
情感因素同樣影響購屋與租屋的抉擇。對某些人而言,購屋能帶來安全感;另一些人則偏好租屋省去的免維護責任。蓋瑞特說,擁有住屋基本上是生活方式的抉擇,而非投資工具。
為協助客戶評估購屋負擔力,蓋瑞特提出「28/36法則」:每月總收入中,住房支出不應超過28%,而包含住房在內的總債務支出則不應超過月收入的36%。每月房產持有成本通常以PITI計算,亦即房貸本金、利息、稅金與保險(Principal, Interest, Taxes, Insurance)的總和。
蓋瑞特分析,電影「精靈總動員」中虛構的霍布斯夫婦需擁有超過45萬元的年收入,才符合購屋資格。霍布斯在童書出版社擔任高管,妻子同樣擁有高階職位;蓋瑞特指出,即使他們達到購屋收入門檻,仍可能因儲蓄與退休規劃而陷入財務壓力。何況他們的兒子就讀約克預備學校,該校六年級至十二年級的年學雜費目前約6萬8000元。
該電影在生活成本上還帶來其他啟示,特別是呈現在吉貝爾百貨工作、住在唐人街的喬薇(Jovie)身上。蓋瑞特說,由於她僅靠薪水勉強維持生計,很可能沒有為退休或緊急狀況儲蓄,這在為追求成功而移居的紐約人中十分普遍。
正如雪人利昂(Leon)在巴迪離開北極前往紐約時對他所說的,「這或許是你發現真實自我的絕佳機會」。蓋瑞特指出,懷抱同樣夢想遷居紐約或其他大都會區的人,可採取一些措施緩解高昂生活成本,如喬薇若想改善財務狀況,可考慮找室友分擔房租或開拓額外收入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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