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警員涉隱瞞家人施暴 遲啟攝影機提交不實報告
一名舊金山警員在執勤期間,因涉及掩飾家人施暴、延遲啟動隨身攝影機並提交不實報告,遭市警察問責局(DPA)調查後裁定違反多項部門規定。事件再度引發對執法透明度與公正性的質疑。
事件發生於2024年6月初。根據市警察問責局與「KRON4」電視台報導,當時這名未具名的警員穿著制服,佩戴隨身攝影機,在街頭與一名市民發生激烈口角。現場除該警員外,還有其兒子、兄弟與一名友人陪同,三人皆非執法人員,卻出現在警員執勤現場,至今原因不明。
根據受害者隨後提交的申訴,雙方本無案件糾紛,但短暫交談後情緒急遽升高。警員被指在言語上挑釁對方,甚至建議安排一場「黑幫對警察」的格鬥。在受害者以粗口回應後,警員還高聲鼓動激化現場氣氛。
受害者當場多次要求警員開啟隨身攝影機,但對方遲遲未啟動,直至事發12分鐘後才開始錄影。根據受害者提交的影片,期間警員明知雙方處於對峙狀態,卻刻意延誤錄影,違反了警局要求即時啟動錄影設備的規定。
爭執升級後,警員的兒子突然衝向受害者,打掉其手機並揮拳擊中臉部,造成嘴唇腫脹受傷。現場的警員兄弟與友人也目睹了整個過程。
當該警員事後撰寫官方報告時,卻未提及施暴行為,也未揭露在場「社區人士」其實是自己的親屬。整起暴力事件在報告中被刻意淡化甚至隱匿。
市警察問責局調查後確認,有「優勢證據」支持受害者指控。調查認定,該警員存在多項違規行為,包括未即時啟動隨身攝影機紀錄事發過程:提交不實報告,隱瞞家人身份及施暴事實:在現場未妥善控制局勢,失職失責。報告形容此案「案情嚴重」,嚴重損害警局形象及公眾信任。
截至2025年2月底,DPA已結束此案調查,但另有一項未公開詳情的相關投訴,仍由舊金山警局內部事務部門(Internal Affairs)持續審理。出於隱私考量,涉案警員與受害者姓名並未對外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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