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30直擊/中國貶台灣為「地方政府」無權參加氣候公約
聯合國第30屆氣候峰會(COP30)正在巴西貝倫舉行,17日和18日舉行「高階會議」(High Level Segment)時,7個友邦代表以發言或書面聲援台灣,重申支持台灣參與「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其中馬紹爾群島共和國、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聯邦,在本屆峰會更兩度為台灣執言。
中華民國台灣參與國際會議,長年遭到對岸壓縮空間,這次也不例外。中國談判團一名代表,近日在氣候峰會一場會議發言,引用1971年聯合國大會通過的第2758號決議,老調重彈說:「任何關於台灣地區參與國際組織活動的問題,都必須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下解決。」
這名代表說:「中國台灣地區沒有任何根據、理由或權利,參加聯合國以及其他具有主權國家參加的國際組織和國際條約,包括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中國政府始終鼓勵和支持地方政府、私營部門和社會各界,為應對氣候變化做出貢獻,並為此做出了努力和安排。事實上,中國台灣地區完全可以通過現有安排,為全球應對氣候變化做出貢獻。」
他最後意有所指地說,峰會任務繁重,希望有關國家恪守一個中國原則,聚焦會議談判,不要讓議程外議題「干擾會議正常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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