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23歲女誘殺家教棄屍 檢方求處死刑 認「無教化可能」
南韓一名23歲女性透過家教媒合app誘殺同齡女家教後棄屍,今天遭檢方求處死刑,認為她沒有被教化的可能,需要與社會永遠隔絕。
南韓檢方今天就23歲嫌犯鄭有靜(音譯)案向法院求處死刑,認為鄭有靜「只為發洩憤怒就殺害素未謀面的被害人,表示任何人都可能遭到毒手,引發恐慌」,同時請法院下令要求鄭有靜配戴電子腳鐐10年,並接受保護管束。
檢方表示,鄭有靜假扮學生家長,利用家教媒合app接近被害人,並事先準備犯罪工具,明顯是經過精心策畫的犯罪。檢方並指控鄭有靜在罪證確鑿的狀況下才不得已認罪,期間數次說謊,全無反省之意。
檢方因此判斷鄭有靜並無被教化的可能性,法院就此案也沒有誤判的可能,因此求處最重的死刑。檢方強調,若只是判處無期徒刑,仍有獲假釋的可能,但檢方認為應將鄭有靜永遠與社會隔絕。
鄭有靜在今年5月24日第一次透過家教媒合app認識被害人A某,涉嫌在5月26日傍晚前往A某家中,將她殺害後毀屍丟棄在慶尚南道梁山市一處草叢中。鄭有靜被逮捕起訴後,檢方調查發現,她還計畫以同樣方式接近其他2人。
被害人父親在檢方轉述的請願書中表示,事發5個月以來「就像過了500年般,想到未來更漫長的時間實在難以堅持下去」。
鄭有靜的委任律師則以她不幸的家庭境遇進行辯護,稱鄭有靜在父母離婚後遭到家人無視,父親、甚至祖父的暴力相待,高中轉學後的學校生活等,使她罹患雙相情緒障礙,請求法院從輕量刑。
鄭有靜隨後對自己犯下的罪刑表達歉意,表示正在認真學習中文及日文,會努力接受教化,重新回歸社會,希望能獲得重生的機會。
法院預計24日開庭就此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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