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董座外遇7年還產子 亡故後髮妻開雲端才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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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已婚邱姓總經理在台北有家庭,因平日在台中上班竟和劉姓小三發生婚外情,2人甚至性交後生下1子,直到邱過世後其妻子整理遺物,才驚覺先生外遇長達7年,她身為糟糠髮妻一直被蒙在鼓裡,對劉女求償300萬元,法院判處劉應給付邱妻100萬元,可上訴。
邱妻控訴,和先生結婚逾20年有小孩,一家同住台北,邱2014年受聘擔任企業董事兼總經理,初期需往返台北、台中,後來以公司不補助高鐵費為由,平日就住在台中房子,未料邱2024年6月死亡,她整理先生遺物驚覺手機、雲端有大量和劉女出遊照片、親密對話。
邱妻更發現,先生和劉女外遇甚至還生下1名小孩,婚外情至少長達7年,自己身為邱的糟糠髮妻,自始至終都被蒙在鼓裡,深感痛心、難堪,對劉女求償300萬元。
劉抗辯稱,不知邱已婚,並爭執邱妻提出的對話文字檔案可能遭編輯、增刪或修改,否認對方控訴的性行為時間、次數,也認為對方求償金額過高。
台中地院根據對話紀錄,發現劉女說「一個要媽媽手冊,一個要產檢紀錄」,邱回「我老婆壞漂亮可愛的」、「我是總經理」,還問說「他們知道我已婚身分吧」,並有2人親吻、擁抱的照片,且2人發生性行為生下1子,顯已破壞邱妻配偶權。
中院審酌雙方職業、收入、侵害程度等一切情狀,判劉女應給付邱妻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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