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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反「228事件」政治受難者 台法務部:迄今累積492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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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務部。(記者王聖藜/攝影)
台灣法務部。(記者王聖藜/攝影)

台灣「二二八事件」發生至今78年,法務部今天表示,自2022年5月開始辦理平復司法不法及行政不法事項,每月召開審查會,迄今辦理8次平復公告並刊登行政院公報,累積有4925位政治受難者獲得平反。

法務部表示,獲平反的包含醫師潘木枝、畫家陳澄波、省參議員王添灯、檢察官王育霖、律師湯德章,目前還有許多受難者尚未獲平反,將持續依申請或依職權主動辦理平復,讓歷史真相公諸於世。

法務部今表示,「二二八事件」對受難者及家屬帶來巨大苦難,對台灣社會及民主發展影響深遠,政府除了緬懷受難者,也應銘記歷史傷痕,提醒國人民主自由得來不易。

法務部表示,過去政府制定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陸續對於受難者及家屬賠償,因法定申請期限結束,以致尚未申請的受難者或家屬無法再向「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申請賠償,但國家推動轉型正義的決心沒變。

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6條第3項第1款、第4項及第6條之1第2項規定,過去曾依「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規定而獲得賠償之受難者,其所受法院有罪裁判、處分、(軍事)檢察官處分等,自該條例施行之日(即2017年12月27日)視為撤銷。

此外,受難者所受政府機關或公務員侵害人民生命、人身自由或剝奪其財產所有權之處分或事實行為,於條例修正施行之日起(即2022年10月28日)均視為不法,處分並視為撤銷,尚未申請賠償的受難者及家屬,可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6條第3項第2款、第4項及第6條之1第1項規定,向法務部申請平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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