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加華女大學生與男友吵架 因對方一句話面臨遣返
據律師提供的消息,南加一名華人女大學生,最近因與男友吵架互毆被警察拘留,並被取消留學生簽證。當事人目前處於無身分狀態,面臨遣返。導致此嚴重後果的原因,在於男友當時對警察說了一句話,「我要指控她對我家暴。」
劉龍珠律師介紹這起案例,汪同學是來自中國的一名留學生,就讀南加一所大學。前段時間,她與男友發生爭執,衝突上升,兩人開始互毆。警察接到報警後趕到現場,汪同學和男友都為自己辯護,稱對方實施家暴。
警察隨即將兩人分開詢問,首先問汪同學,「你說男友打你,你要不要指控男友。」劉龍珠轉述指出,汪同學當時覺得畢竟與對方男女朋友一場,不忍心對其進行法律指控,因此回答警察說,「我不指控他。」
警察隨後問汪同學男友同樣問題,「你要不要指控女朋友」。男友立即回答稱,「是的,我要控告她對我實施家暴。」律師表示,兩人不同的回答導致最後完全不同的結局,警察將女方帶走,雖當天關押幾小時後釋放,但汪女很快收到留學生簽證取消的通知。
「當事人女大學生目前沒有合法身分,需要迅速離境。」劉龍珠分析這起案例表示,事實上吵架時雙方各有過錯,互相毆打,如果女方回覆警察也要指控對方家暴,男友將面臨同樣命運,兩人都涉嫌家庭暴力,都有可能被取消合法身分、驅逐出境,「現在男方成為家暴受害者,安全留在美國」。
律師進一步指出,家庭暴力雙方可能既是施暴者,也是受害者;也可能從受害者變為施暴者,比如一方先動手,另一方防衛,但防衛反擊時下手兇狠停不下來,就可能構成家暴。
此外,劉龍珠表示,數據顯示,實際案例中女方家暴數量比男方家暴多3倍,男方通常被家暴後覺得丟人,不會對外說,但女方更願傾訴,「而且女性動手時喜歡抓對方,容易留痕辨認,因此也更易被認定為家暴。」律師補充說,家暴並不是把人打傷打殘才算,推一下都可能構成家暴。
據此前報導,華人涉嫌家庭暴力、交通罰單等行為紀錄在案,並因此被強制遞解出境。律師提醒,目前移民執法環境非常嚴格,類似情況也會越來越多,民眾應謹慎為之,避免因小失大,面臨無法挽回的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