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縣13公務員詐領失業金逾43萬 檢控盜竊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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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杉磯縣13名政府僱員涉嫌在疫情期間,領取縣府薪資的同時,謊報失業詐領州政府超過43萬7000美元的失業補助金,遭檢方重罪起訴。涉案人員包括兒童與家庭服務局及警局在內的多個單位員工。
洛縣檢察官辦公室16日宣布,13名被告在2020年至2023年間,仍受雇於洛杉磯縣府,卻向加州就業發展局(EDD)申報收入不足600美元,並申請失業補助,實際上所有人每兩周均正常領取超過該數額的薪資。檢方指出,每人遭控「重大盜竊罪」的重罪指控及一項輕罪。檢方表示,被告合計詐領金額達43萬7383美元,個人詐領金額則從9300美元至5萬7900美元不等。其中5人任職兒童與家庭服務局(Department of Children and Family Services),1人則來自洛縣警局。
洛杉磯縣檢察長霍克曼(Nathan J. Hochman)在記者會表示:「這些縣府僱員每兩周照常領薪,卻告訴EDD他們沒有收入,實在令人震驚。」
辦案人員指出,案件的揭發,來自吹哨人提供的內部線報。洛縣審計官辦公室助理審計長坎貝爾(Robert Campbell)表示,這類調查有助維護縣府運作誠信,並確保不當行為受追責。
據官方統計,目前類似案件已知有172起,不過礙於加州法律的追訴時效限制,僅能針對4年內案件進行偵辦與起訴。霍克曼指出,前任洛縣檢察長賈斯康(George Gascón)任內曾接獲部分案件線索,但未積極處理。他批評前任忽視白領犯罪與公職誠信問題,並強調:「這些案子,他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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