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了平權法案 加州大學仍被告入學審核歧視亞裔和白人

有學生權益組織於3日(周一)在洛杉磯聯邦法院對加州大學(University of California)提起訴訟,稱加州大學在考慮本科入學資格時,給予「亞裔之外的少數族裔」特別關照,這些族裔包括西裔和非裔。
根據KTLA5電視台的報導,這份訴訟的原告為「反對學生中的種族歧視」(Student Against Racial Discrimination),該組織由洛杉磯加大(UCLA)教授桑德(Richard Sander)以及George Mason大學教授Tim Groseclose組建。
原告在這份訴訟中指出,加州大學系統「歧視大批亞裔及白人申請者,他們因種族在申請加大時被拒。」訴訟中還請求法官指派一名獨立監督人對加州大學入學申請進行永久性審查。
「反對學生中的種族歧視」組織創辦人之一桑德,一直以來是入學考慮種族因素的批評者。他是「不匹配」(Mismatch)一書的聯合作者。這本書認為,「從平權法案中受益的少數族裔學生,最終不會在與其不匹配的學院中發展得很好。」不過也有很多專家不同意這種觀點。桑德早在2018年就平權法案對加州大學提告過。
1996年於加州通過的209號法案,禁止公立學校在學生入學資格審查時考慮種族因素。2023年,美國最高法院在全國禁止了平權法案(affirmative action)。
根據Ed Source網站,加州大學的發言人Stett Holbrook3日在一封郵件中回覆,加州大學還未正式收到訴訟通知,將稍作等待再「合適地回覆。」但他表示加州大學遵守209號提案,「加州大學從本科生入學申請中收集的種族數據只為統計目的,並不用作入學資格的審查。」
華盛頓郵報報導,代表原告的律師Jonathan Mitchell說,「將有更多訴訟。」他說,「這些大學持續違背法律,將種族和性別偏好用在學生入學以及雇用教職工方面。我們會持續提告他們直到他們採取不考慮膚色的入學審核標準,摒棄了可憎、歧視性的執業行為為止。」
根據這份訴訟,九所加州大學的歧視性偏好選擇學術上較弱的申請人入學,拒絕了學術上更優秀的學生。這樣的選擇對「大量」亞裔生和白人學生造成了歧視,並且傷害了西裔和非裔學生,他們「常常在學術上占弱勢,因此經歷更壞的結果。全因這些大學採用種族偏好,所有族裔的學生都被傷害了。」
在加州大學2024年秋季的大學部的學生中,亞裔占了36.3%,白人學生占了不到20%。非裔占了4.7%,西裔占了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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