餓不死又過不上好日子 加州低收入戶真實面貌
儘管速食業員工的時薪漲至20元引發熱議,但是加州其實還有很多人靠著連最低門檻都不到的薪資過活,這些人多數從事看護工作,半數年齡在35歲以上,更有四分之一超過50歲。
加州議會立法分析辦公室(LAO)的分析顯示,在2024年的調薪之前,占加州低收勞工比率最高的其實是家庭看護與協助人員,其中四分之三與加州居家護理計畫(IHSS)有關,最低工資不只受到聯邦、州法的影響,各縣的高低差別也很大。
其次是調薪前的速食業員工,再來是收銀員、零售業務、服務生與農民。至於16歲至24歲的低收入者,很多要不是家庭的主力收入來源,就是半工半讀的年輕人。其中,拉美裔占多數,比白人多了2.5倍,40%與另外兩人同住,因為負擔不起高漲的租金。
至於加州工資到底是高還低的問題,立法分析辦公室的結論是,加州的最低工資確實讓受薪者高於貧窮線,畢竟過去十年增加一倍,但同時間又不足以支應住居費用。在都會區中,就算時薪高出基本工資很多,可能也過不上像樣的生活。
其中又以IHSS工作人員的問題最為棘手。因為IHSS的架構混亂,各縣還能自定薪資,加上從業員多半會加入公會以爭取更高收入,因此不在2024年的調薪對象內。
同時,只領最低工資的人,在加州58個縣裡,只有三個能找到可負擔住房,供一家三口同住,這三縣是莫多克縣(Modoc County)、三一縣(Trinity County)與柯魯薩縣(Colusa County)。
洛杉磯與灣區部分大城雖然有高於加州的最低時薪,但是更多高消費地區沒有基本工資的保障,特別是最貴的九個縣裡只有五個高於加州規定,分別是馬連縣、蒙特瑞縣、橙縣、聖塔芭芭拉縣與聖塔克魯茲縣。
立法分析辦公室認為,在地方政府不調薪資的情況下,最終還是要由州議會制定新法,才能使低收的600萬人獲得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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