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國際學生可申請綠卡 律師解析移民局新政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上月20日對國際學生政策指南進行更新,引起社群關注,網路上有些仲介機構聲稱,新政策允許國際學生在學習期間表現出移民傾向,可直接申請綠卡。然而,綠楓法律集團律師陳啟耕對此闢謠,強調移民局只是對現有政策的進一步闡釋,政策核心內容沒有太大變動。
USCIS的更新指南詳細解釋F和M學生非移民分類,包括資格要求、轉學、實習培訓、校內外就業等多方面內容。還涵蓋了如何延長居留時間、身分變更和恢復等問題。
指南中指出,持有F或M簽證的學生必須有不打算放棄現有國籍的承諾,但這不妨礙他們申請永久勞工證或移民簽證(通常申請這類證被視為有移民傾向)。後面這句話讓有些人以為「不妨礙」就代表有機會。
這一更新指南不但被一些人誤解為是一項新政策,甚至有謠言聲稱,國際學生可以在申請F或M的學生簽證時,表現出移民傾向。陳啟耕指出,最近網上有關於美國國際學生的新政策的討論,但實際上這不是一個新政策,而是對現有政策的澄清。他指出,國際學生的簽證屬於非移民簽證,這意味著他們在申請時必須證明與母國的聯繫,並隨時有可能回國。
陳啟耕還提到,這次指南更新的原因是因為愈來愈多的國際學生希望到美國學習,因此更新指南只是一個提醒。他說,這些人之中,有些已經在自己所屬國家的國際企業工作,而這些企業在美國有分支機構並可能為他們申請工作綠卡。另外有一些國家的公民,如印度和中國,可能需要等待十年或更長時間來獲得綠卡,所以有愈來愈多的人想透過學生路徑到美國。
目前較常見的留學生拿綠卡方式,需要其在實習期間或畢業後,通過僱主贊助的方式,申請EB2或EB3職業移民綠卡。這種拿綠卡的方式,需要有「僱主」贊助為前提。而其他留學生獲得綠卡的途經,例如投資移民、婚姻、政治庇護及傑出人才等,也需要「第三方」作為媒介進行申請。簡言之,學生身分是進入美國學習的途經,但想要「留」下來,需要其他途徑進行綠卡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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