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雯胡驍夫婦涉為中效力案 陪審團首日無裁決 周一續議
聯邦陪審團於12日在紐約東區聯邦法院(EDNY),就前州政府高層幕僚孫雯(Linda Sun)及其夫胡驍(Chris Hu)涉及數百萬元的貪腐與外國代理人案件展開首日審議(deliberation),歷時近六個小時但未能作出裁決;法院表示,陪審團已於當天散庭返家,將於15日(周一)上午恢復審議。
本案由聯邦地方法官科根(Brian M. Cogan)審理,陪審團由10名女性及兩名男性組成。歷經近一個月審理後,陪審團需就共19項刑事指控作出判斷。
首日,陪審團向科根遞交了三份書面詢問,前兩份要求釐清簽證欺詐指控的法律定義及相關證據,法官已作出說明;第三份則要求調閱檢辯雙方的結案陳詞,遭檢方反對後,科根裁定不予提供。
41歲的孫雯被控在任職紐約州府期間,未依「外國代理人登記法」(FARA)註冊,即為中國政府及中國共產黨利益從事政治活動;另涉及簽證及移民文件欺詐、疫情初期個人防護裝備(PPE)採購中的詐欺與賄賂,以及洗錢等罪名。孫雯的丈夫、42歲的胡驍則受到洗錢共謀、銀行詐欺共謀、冒用他人身分資料及逃漏稅等指控。
檢方指稱,孫雯在前州長葛謨(Andrew Cuomo)與現任州長霍楚(Kathy Hochul)任內,身居州府要職,得以接觸政策流程與高層決策,並被控配合中國方面的政治利益行事,包括在官方表述中刪除或避免觸及台灣、維吾爾人權等敏感議題,並協助安排中方官員與州府接觸。
檢方庭中舉例指,孫雯曾於2019年阻止台灣總統與時任州長葛謨會面;並涉嫌偽造霍楚簽名,製作看似由州府發出的邀請函,使中國官員得以不當取得赴美簽證。
結案陳詞中,檢方指孫雯的行為並非單純外交或社群聯絡,而是「以政策便利換取個人與家庭利益」,其回報包括金錢、商業機會、旅遊與活動門票等。庭上並提及「南京鹽水鴨」等禮品,作為檢方描繪雙方互動屬「辦事後回饋」的一部分。
此外,檢方指孫雯與河南省官員建立關係,協助簡化通關與運輸程序,並為丈夫的龍蝦出口業務取得合約;也利用其在中國的聯繫,將胡驍原本經營不善的龍蝦出口生意,發展為年營收達數百萬元的企業。
本案另一重點為2020年疫情初期的個人防護裝備(PPE)採購。檢方指稱,孫雯與胡驍透過親屬或關聯公司,將州府防疫物資合約導向中國供應商,並未充分披露與自身的關係,從中收取數百萬回扣。檢方稱,相關款項隨後被轉移至以親屬名義開立的銀行帳戶,再洗回美國,用於購置資產。
證據顯示,二人以檢方所稱非法所得購買長島曼哈塞(Manhasset)約值400萬元的住宅、夏威夷檀香山公寓及豪華跑車。聯邦調查局(FBI)於2024年7月搜查其住所時,扣押包括勞力士手錶、鑽戒、珍珠項鍊及一輛法拉利等財物。
審理過程中,檢方多次提及中共統戰系統的背景,指出與本案相關的部分華人社團與中共中央統戰部(United Front Work Department)關係密切。
檢方在說明案件脈絡時,亦提及多名被指與孫雯、胡驍有往來的人士,包括與中方聯繫密切的僑領梁冠軍(Guanjun Liang)、張富印(Frank Zhang)、施乾平(Qianping Shi)及國會眾議員孟昭文(Grace Meng)的助手李熙慶(Sydney Li)等,形容其為地方官員、社團或商圈的重要聯絡人。幾人未在本案中被起訴。
紀錄顯示,孫雯早年曾在孟昭文擔任州眾議員期間,出任其幕僚長;其後加入葛謨政府,並升任亞裔顧問委員會共同主任;霍楚接任州長後,孫雯獲拔擢為副幕僚長,年薪約14萬5000元,並曾在州勞工廳任職,直至2023年遭解職。
孫雯夫婦否認所有指控,兩人的辯護律師認為檢方證據主要來自電子郵件、短信及銀行紀錄,缺乏直接證人證明孫雯受中國政府指揮行事,並主張其涉外接觸屬於州府亞裔及對外事務工作的一部分;且檢方未能證明孫雯與中國官員的往來,實際上為胡驍的生意帶來不當利益。
法官科根曾要求,庭審中不得使用「間諜」等字眼,以免對陪審團造成不當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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