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之城」邁大步 5區業主附屬住宅單元開放申請
紐約市長亞當斯(Eric Adams)推動的「同意之城」計畫邁出關鍵一步。9月30日,市府宣布開放全市五區業主申請在自有房產內興建附屬住宅單元(ADU)。這是自1960年代以來,紐約市規模最大的全市性分區改革,預估將帶來8萬個新住房單位,調整內容涉及附屬住宅單元、停車規定及交通導向開發等。
可接受的興建ADU類型,包括一戶家庭住宅的地下室或閣樓公寓,以及設置在獨立或雙戶住宅地塊上的後院小屋,供家庭成員或長期租客居住。所有申請須透過官方系統「DOB NOW:Build」提交,網址:a810-dobnow.nyc.gov。
市樓宇局(DOB)局長奧多(Jimmy Oddo)表示,新規明確要求ADU須符合嚴格的分區、建築、防火與居住安全標準,並針對地下室、公寓窗戶、逃生口、消防設施及洪水風險區設立額外規範。衛生局則要求檢測氡氣及揮發性有機物,以保障住戶健康。
據市府7月公布的建造規則,ADU面積不得超過800平方呎,必須距路緣100呎以內,房產所有人須居住於主住宅或ADU中。若ADU入口無法從街道直接看到,屋主須張貼標示牌,白底紅字至少五吋高,寫明「ADU在後方」並以箭頭指向入口。
紐約市永昌裝修張師傅表示,地下室出租居住的現象早已存在,不僅限於華人社區,外族裔社區也相當普遍。他認為,這項政策與其說是創新,不如說是對既有情況的合法化。「市府這樣做當然是好事,現在住房緊張問題嚴重,多一些住房總是好的。」
不過張師傅強調,既然政府已經將此合法化,屋主務必遵循官方指南和規範,才能順利通過檢查。張師傅提到,前些年在皇后區就有一處違規地下室,由於在改建時堵住安全通道,最終在暴雨洪澇中釀成悲劇,造成地下室租戶喪生。
為鼓勵屋主參與,市府還推出「ADU For You」協助計畫。屋主可直接從市府設計圖庫選擇合規設計,並聘請相關專業人士施工。另有一項試點計畫將容許部分未經許可的地下室及地窖住所,在符合特定安全條件下,申請長達十年的臨時居住許可,逐步邁向完全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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