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被酒駕肇事者撞毀 卻因路標毀損遲遲拿不到保險理賠金
佛羅里達州男子薛諾弗(Bryan Schoonover)2025年10月底被酒後開車的29歲駕駛人撞上,導致卡車全毀,鼻樑斷裂,頸部、手臂受傷。交通違規前科累累的肇事駕駛人拉葛納(Tyler Lagana)面臨酒駕、毆襲、暴力抗拒逮捕等多項重罪起訴。拉葛納的汽車保險公司向薛諾弗承諾願意理賠,結果迄今沒拿到賠償金,耽擱原因是車禍地點的一面路牌損壞有關。
理財網站「金錢智慧」(MoneyWise)6日報導,薛諾弗11月初接到拉葛納汽車保險公司通知說感恩節可望拿到理賠,但幾個月過去之後依然沒拿到錢。薛諾弗表示,遲遲拿不到理賠竟然跟路牌有關。
車禍發生於佛州帕斯科郡(Pasco County)一條郡立道路單行道,除了薛諾弗卡車全毀,路邊一面交通路牌也被撞壞。
薛諾弗說,保險公司必須因為路牌損壞賠款給郡政府,但郡政府一直沒有寄發修理路牌的帳單,連帶使得他的理賠金遲發,因為拉葛納只投保了佛州州法規定的最低理賠額度,也就是1萬元財物損失的保障。
報導指出,汽車保險最低理賠額度各州不同,某些州要求包括人身傷害及財物損失的最低額度要在2萬5000元至5萬元之間。如果理賠額度太低,將導致受害者賠償不足,特別是在汽車價格上漲、修車費用增加的環境底下。
以薛諾弗為例,被撞毀而報廢的是全新購買、車貸已經付清的新款卡車,車禍之後他再買的代步工具是1萬1000元的二手卡車,拉葛納汽車保險公司的理賠金額將無法彌補所有車輛價值損失。薛諾弗的保險公司承擔了部分醫療費用。
報導指出,如果薛諾弗投保了簡稱UM/UIM的「無保險/保險不足駕駛人保險」(uninsured or underinsured motorist coverage),就能向自己的保險公司針對超過1萬元的損害申請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