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利得稅考量下 越來越多老人選擇留房給子女當遺產
住在舊金山東部郊區的81歲退休獸醫弗萊明(Duane Flemming)跟妻子柯瑞(Chris Currie)早就想換住小房子,住了41年、有四間臥室的兩層樓房子如今三個房間都空著,爬樓梯也逐漸變得吃力。房子在過去40年裡增值80萬,如果賣房要繳3萬到6萬的資本利得稅(capital gains taxes),弗萊明擔心繳稅之後剩餘現金不夠再買新屋,還要考慮花費漸漲的長照開銷。他說:「不知道未來究竟如何,在增加收入能力有限的情況下,難免會變得更加小心。」
「商業內幕」(Business Insider)網站2日報導,越來越多戰後嬰兒潮世代老年人基於稅務考量沒有在退休之後「大屋換小屋」(downsize),選擇在家終老並且把房子當做遺產留給兒女,到時候孩子繼承房子,反而可以少繳一些稅。進入空巢期的老年人不願賣房,這股趨勢在房地產市場上導致年輕人較難買到大房子。
從1997年以來,合併報稅夫妻賣房子獲利超過50萬、個人報稅賣房獲利超過25萬時要繳聯邦資本利得稅,稅率依照個人收入決定,最高稅率為20%,州稅另計。
過去幾年,由於房價大幅上漲,賣房子時必須繳聯邦資本利得稅的比例增加。
全國房地產商協會(National Association of Realtors)發布的2025年報告指出,美國屋主如果賣房子,有34%將超過個人報稅賣房獲利超過25萬的資本利得稅申報門檻,有10%則超過合併報稅夫妻賣房獲利超過50萬的門檻。
如果繳聯邦資本利得稅根據通膨調整,1997年規定實施時的25萬元門檻,以2024年幣值計算應該放寬到49萬6000元。
弗萊明夫妻如果繼續住在目前的房子,過世之後兩個孩子繼承房屋時將以遞增課稅基數(stepped-up tax basis)繳稅,也就是資本利得稅只適用於繼承之後房屋增值的部分,不必負擔父母在世時房子增值的稅務。聯邦遺產稅(federal estate taxes)是在繼承資產達到2800萬時適用,遠遠超過弗萊明夫妻留給孩子的房屋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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