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根機場空難罹難者家屬提告 指控FAA、陸軍、美航漠視安全警告
年初華府雷根機場附近民航機與陸軍直升機碰撞造成空難,67名罹難者當中,有一人的家屬24日提告聯邦航空管理局(FAA)、陸軍和美國航空公司,指控它們無視30多次差點出事的警告資料。這是第一個提告的受難者家庭。
預料還會有更多死難者家屬加入這場訴訟,追究航管局、陸軍、美國航空公司及其地區營業夥伴PSA航空造成1月29日美航5342班機墜毀的責任。
訴狀說,被告的航空公司和政府單位「完全沒盡到公眾安全的責任。」
提告人是康州克拉夫頓(Casey Crafton)的遺孀。丈夫死後,她得獨力撫養三個兒子長大。她的律師同時也替許多罹難者家屬打官司。
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NTSB)已找出一長串肇事的可能原因,不過確定「最可能原因」的最終報告,可能要等到明年才出爐。
出事時刻,陸軍黑鷹直升機的高度合乎規定,比最低限度高出200呎,但行進路線僅離規定的直升機和民航機分隔線75呎。飛行紀錄顯示,兩機碰撞那一刻,直升機的實際高度比飛行員所見的高度儀所顯示高出80-100呎。
NTSB指出,航管局未能體認多年來早應警惕的飛機起降型態,也就是這個忙碌的機場,發生過多次飛機差點對撞的驚險事故,也忽略各界對直升機在這一帶活動所表達過的憂慮。
訴狀指出,航空公司明知雷根機場附近經常有軍方直升機離民航機太近,差點釀禍,卻沒好好的訓練駕駛員要留意這點,也沒讓駕駛員獲悉直升機飛行路線,盡量把風險降低,分明沒盡到保護乘客安全的責任。
航空公司的錯處還包括讓飛行員降落到與直升機路線重疊的跑道,以及每個鐘頭的後半小時排程過密,都可能是釀禍的原因。
調查人員也發現,機場塔台管制員過勞,經常讓越多飛機擠到同一時段降落越好,不顧間隔距離小到令人驚心。前述各項因素,只要有一項或幾項出事那天晚上不出現,這場空難就大有可能避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