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政見「加班費免稅」已成法律 但非所有勞工符合資格
川普總統選舉政見「加班費免稅」(no tax on overtime)已經在「大又美法」(Big Beautiful Bill)落實,法律今夏生效後追溯自2025年初的加班費便可適用,但不是所有勞工都符合資格。
華爾街日報分析,聯邦「公平勞動標準法」(Fair Labor Standards Act)規定,雇主對於勞工超時工作必須給付正常時薪的一倍半工資(time and a half pay),加班費免稅只適用於「一倍半」當中的「半」而已。
舉例來說,勞工時薪若40元,加班費以一倍半計算則為每小時60元,根據「又大又美法」條文,60元加班費裡僅「一倍半」當中的「半」能夠免稅,也就是只有20元免稅。
另外,「加班費」免稅只適用於聯邦稅,州稅、地方稅並不包括。社安稅、紅藍卡(Medicare)醫療保險稅還是會從工資當中扣除。
得以免稅的加班費也有上限規定,個人申報勞工每年最多1萬2500元加班稅免稅,夫妻合併報稅每年最多2萬5000元加班費免稅。個人年收入如果超過15萬元,夫妻合併年收入超過30萬元,就不符合「加班費免稅」資格。
富比世雜誌(Forbes),「加班費免稅」可能還會引發公平性的問題,兩名年收入相同的勞工,最後繳稅金額出現差別,時薪制勞工依照公平勞動標準法」享有「加班費免稅」福利,固定薪勞工卻沒有同等優惠。
華爾街日報分析,航空、鐵路產業勞工受到「鐵路勞工法」(Railway Labor Act)管轄,通常根據工會合約規定領取加班費,而不是依照「公平勞動標準法」,因此不符合「大又美法」的「加班費免稅」適用資格。
報導指出,可能出現工作類似但繳稅有別的狀況,航空公司噴射機機械師不符合「加班費免稅」資格,但在相同公司其他維修部門的飛機機械師卻享有加班費免稅福利。
富比世雜誌分析,「加班費免稅」法律上路恐將造成「隱形的反就業措施」,讓雇主失去聘請更多員工的意願;每周50小時的工作可以改成五名勞工各自增加10小時來承擔,「加班費免稅」讓某些勞工實質收入提高,工時僅集中分布少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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