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Q&A/卡債太高繳不出? 5招減免有代價
問:我負債累累,信用卡債已高到連最低還款額都付不起。請問有什麼辦法可減免債務?
答:資金吃緊時往往藉助信用卡維持生計,不斷刷卡、卻未按月付清卡債,久而久之導致卡債餘額失控,事態嚴重。可採取「信用卡債務減免」(Credit Card Debt Forgiveness),減輕債務。
信用卡債務減免是指信用卡發卡機構願意接受債務人支付低於全部欠款金額,好比說債務人欠款1萬美元卻只一口氣支付5000美元,發卡機構同意接受並清除餘額。
天下沒有白吃的晚餐,信用卡公司終究是唯利是圖的企業,之所以願意接受低於欠款金額的還款,唯一理由是,取得部分還款總比拿不回半毛錢來得好。
信用卡債務減免暗藏陰暗面。
首先,除非已拖欠還款好幾個月,否則可能無法被同意債務減免。假如委託債務清償公司(debt settlement company)代辦,需要付費,甚至要向美國國稅局繳納減免債款額的稅金。
財務暨債務專家、Tayne Law Group創辦人泰恩(Leslie H. Tayne)說,若要爭取更大幅度減免,必須嚴重拖欠債務,而這本身就是一種負擔。而且處境極艱困的人未必都可獲減免,他曾代表身患絕症、永遠無法工作或完全沒有資產的人談判,債權人卻拒絕安排減免,最終仍起訴債務人。
債務減免公司可能會要求債務人證明確實面臨財務困境,才會開始合作;需要提供收入減少或財務緊急情況等證明。
以下是信用卡債務減免的具體作法:
方案一:信用卡困難援助計畫(Credit Card Hardship Program)
這是第一道防線。如果與信用卡公司關係良好,而且知道自己無力按月還款,應盡快聯繫採取這個方案,或稱「信用卡援助計畫」(credit card assistance program)。
泰恩建議,與債權人聯繫前先備妥損失證明、工作證明或者醫療帳單等文件;有些債權機構評估債務人申請資格會進行信用核查,以了解債務人是否與其他債權機構聯繫、有多少其他債務未償還。債權機構通常還會審查債務人當前財務狀況如收入、支出和經濟困難情況。
採行這個方案可降低還款金額、暫停還款一段時間、免除費用、降低利率或提供各式種援助。讓債務人有能力還款。通常不會損害信用評分,但最終還是要還所有欠款。
債務解決方案公司Debt.com董事長兼註冊會計師德沃金(Howard Dvorkin)說,困難援助計畫最適合向來按時還款、但因事故或生病而暫時陷困境的持卡人。
方案二:債務合併貸款(Debt Consolidation Loan)
假如信用良好且財務狀況穩健,應進行債務合併。好的債務合併計畫可透過分期貸款償還若干高利帳戶,有助於降低利息成本、加速擺脫債務。
但是,假如新的貸款利率高於原有貸款,債務合併非明智之舉;此外,如果動輒超支以致於不斷增加卡債,債務合併可能讓情況更糟。
如果已無力按時還信用卡債,債務合併選擇將非常有限,而且費用驚人。
方案三:債務管理計畫(Debt Management Plan, DMP)
有點類似債務合併貸款,可將多個債款餘額合併到一個帳戶,利率變低、更能負擔還款。通常由信用顧問公司提供,協助債務人在一段時間內還債。
採行這類計畫有若干先決條件。第一要有穩定收入,第二,須有一筆最多五年內還清債務的款項。
德沃金說,債務管理和困難援助計畫有點類似,但效果強大得多。信用卡機構會與非營利性信用諮詢機構合作,降低信用卡還款總額,甚至可減半,利率可能降至10%或更低,計畫完成後,信用評分可能提升。
與債務合併貸款相比,DMP優點是無需良好信用紀錄即可獲得資格,缺點是,需要關閉所有已註冊信用卡,恐降低信用評分、導致難以貸款。
方案四:債務清償(Debt Settlement)
債務清償公司數據顯示,多數在專業人士協助下成功清償債務的人僅約償還一半欠款,清償服務費用約為債務金額的25%。
信用卡公司沒有義務與債務人協商或進行債務清償,債權機構可繼續透過法院系統等管道追討欠款,債務人可能要為已免除的信用卡餘額繳稅。
方案五:聲請破產(Bankruptcy)
根據第七章破產法,信用卡債務可能因此完全免除;第十三章破產法則要求債務人償還部分甚至全部債務。
一旦聲請破產,債務人便將財務移交給法官和受託人,根據破產法獲得免除。
聲請破產後,債權人不得選擇不配合,債務人則須支付法官判決的任何款項。此外,破產會留下公開紀錄,並在信用報告中留存10年。免除的債務金額通常無需繳納聯邦稅。破產極具成本效益,尤其在負債累累、資產稀少之下更是一大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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