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薪病假平等 不論移民身分 雇主違規可投訴

市消費者和勞工保護局(DCWP)和市長移民事務辦公室(MOIA)22日舉行少數族裔媒體圓桌會議,提醒無論是否有合法移民身分,絕大多數企業移民員工都可享帶薪病假,呼籲投訴雇主違規行為,並表示不會將信息與聯邦政府分享,保護無證移民。
市消費者和勞工保護局局長馬玉伽(Vilda Vera Mayuga)表示,紐約市「帶薪安全假和病假法案」(Paid Safe and Sick Leave Law)經過兩次修正,已於去年1月生效;除了政府員工及特定自雇職業者,所有紐約市工人都享有每年最多56小時的帶薪病假,員工數低於四人且雇主年收入低於100萬元所在企業的工人,則有40小時的無薪病假。這種帶薪假也可用來照顧家人。
同時,根據「公平工作周法」(Fair Workweek Law),在快餐、零售和公共事業企業工作者,都須享有固定的工作時間安排;尤其是快餐行業,包括外賣郎在內,若工人的固定工作時間被改變,雇主須提前14天通知,否則就須為員工提供薪水補償;此外,除非員工有違法或危險行為,雇主不得無故解雇或減少工時,也不得在沒有正當財務原因的情況下隨意裁員。
市長移民事務辦公室主任卡斯楚(Manuel Castro)表示,美甲業和餐飲業聚集大量移民工人,其中不少是無證移民,權益最容易受到侵害,許多雇主認為無證移民因為害怕被遣返,不敢向政府投訴違規行為、分享個人信息;卡斯楚表示,紐約市作為移民庇護城市,市府各部門不執行聯邦移民法規,因此也不會向聯邦任何部門提供移民的個人信息,移民工人可以放心投訴。
馬玉伽和卡斯楚呼籲所有工人投訴雇主的違規行為,民眾可至網站nyc.gov/workers、撥打311電話或發送電郵至[email protected]投訴;同時,若雇主解雇提出舉報的員工或進行報復,員工應立即聯繫DCWP;卡斯楚表示,在投訴時,員工應確保知道雇主姓名和公司名稱,最好拿到工時證明,方便市府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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