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市長辦公室拒提供收容所地址 稱保障隱私 遭批作法過時不當
在紐約市長曼達尼(Zohran Mamdani)宣布「加快啟用」曼哈頓華埠旁珍珠街(Pearl St.)320號的遊民收容所,面對華人社區的質詢,市長辦公室發言人馬特(Matt Rauschenbach)表示,「我們不分享安全港(Safe Haven)收容所(遊民)的地址」。
盡管如此,珍珠街320號遊民所的地址及規畫,已在過去兩年間被多次公開討論,在如曼哈頓第一社區委員會的會議中,市社會服務局(DSS)和市遊民服務局(DHS)代表亦有出席與社區溝通。
市府法條禁止公開「申請或接受公共救助者的姓名或地址」。
此前,「紐約郵報」(NY Post)母公司「NYP Holdings」曾提起訴訟,要求市社會服務局毋須依「資訊自由法」(FOIL)公開遊民收容所地址。然而,法官在2025年4月裁定市府勝訴,因「社會服務法」(Social Services Law)明確禁止披露申請或接受公共救助者的姓名和地址,即使只公開地址、不含姓名,也屬違法。
法官還裁定,即便社會服務局在其它情境下曾公布地址,如意外錯誤或其它法律義務,亦不會改變相關的法律限制。
對此,華埠民主黨65D區領袖于金山表示,以「隱私」為由不作說明的做法不當。他強調,保護入住遊民的個人資料無可厚非,但遊民所設在何處,屬於重大公共事務,理應向社區透明交代。他質疑,曼達尼政府若連遊民所地址都含糊其辭,顯示其對相關事務缺乏基本掌握,只是以官方說辭搪塞公眾。
于金山還指出,市府有責任與當地居民溝通協商,不可能在涉及居民切身生活的重大設施問題上採取「不告知」的態度。
華埠民主黨65B區領袖王鏑則說,所謂基於安全考慮隱匿地址的做法早已過時。現實中鮮少見到施暴者到庇護所追蹤受害者的案例,但社區因信息不透明而承受的壓力卻十分明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