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購物平台Instacart定價機制不公 州檢察長約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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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顯示,在紐約用戶眾多的線上生鮮食品購物平台Instacart存在針對不同用戶執行差別定價的問題。紐約州檢察長詹樂霞(Letitia James)8日致函該公司,要求其提供演算法定價機制的更多資訊。
州檢察長辦公室說,智庫「基礎合作」(Groundwork Collaborative)與消費者報告(Consumer Reports)去年12月公布的一項研究顯示,Instacart在售的近四分之三產品在平台上呈現多種價格,不同消費者在同一時間、同一店鋪購買完全相同的商品時,會得到高低不同的價格,最高值與最低值之間的平均價差達13%,最大價差高達26%。經研究者計算,這種「看人下菜碟」式的定價機制對於一個典型的四口之家來說,每年的必要生活開支可高達1200元。
報告公布後,Instacart宣布終止所有「商品價格測試」,但暗示與其合作的店家和品牌仍可在平台上持續測試不同類型的促銷與折扣方案。
紐約州「演算法定價揭露法案」(Algorithmic Pricing Disclosure Act)2025年11月生效,該法要求採用演算法定價的企業必須公開其利用用戶個人資訊設定差異化報價的事實,而且此披露必須設置在價格標識附近的顯著位置。詹樂霞警告Instacart,該平台的披露信息須點擊細則文字才能看到,可能涉嫌違法。
詹樂霞要求Instacart披露平台與零售和食品品牌合作方簽訂的定價協議、折扣條款和定價時使用的算法工具,以及消費者數據如何被用於調整報價的詳細情況,以備監管。她還要求該公司就上述研究發現的問題進行解釋,並說明公司正在如何滿足紐約州新法的披露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