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市警涉違法錄取 遭勒令24小時內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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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市警(NYPD)於10日表示,已解雇31名警員及學員,原因是他們本應在入學警察學院前就被取消資格,卻仍獲錄取;警方表示,這些警員在申請過程中曾收到「最終不合格通知」,但相關結果當時被負責招聘的指揮官推翻,違反州法律。
警方指出,這31名遭解雇的警員除了在心理測驗中未通過外,還涉及隱瞞犯罪紀錄、非法用藥、未申報過往被解雇經歷,以及持吊銷駕照駕駛等行為。其中一人甚至有四次交通違規紀錄,包括在限速每小時50哩的道路上以100哩高速行駛並撞到行人。
消息指出,警方近期對80名曾因心理測驗不合格卻獲准錄取的警員審查,其中31人確認不符資格,其餘人員的處置尚不明朗。
市警察工會(PBA)指出,這些警員與學員已被要求在24小時內自行辭職,否則將被開除。工會主席亨德里(Patrick Hendry)批評說,這起事件反映市警局聘用程序混亂,相關警員並不知情。他強調,工會將尋求法律途徑捍衛警員權益,並要求法院頒布臨時禁制令,阻止解雇決定。
據悉,涉事負責人為候選人評估部門(Candidate Assessment Division)時任主管、督察安德森(Terrell Anderson),他在審核時推翻了多份心理測評不合格結果,讓相關人員入讀警察學院。安德森於今年5月被調任至警局房屋管理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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