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舊金山1家4口 法官裁定維持華婦重罪指控
舊金山高等法院法官日前裁定,一名華裔老婦駕車撞入West Portal公車候車亭、撞死舊金山一家四口,儘管其律師試圖減輕指控,她仍將面臨四項過失殺人罪的重罪指控。
舊金山紀事報報導,法官陳啟煌(Bruce Chan)駁回了80歲老婦方劉瑪麗(Mary Fong Lau,音譯)的律師提出的動議。她被控於2024年3月16日駕車撞向40歲奧利維瑞(Diego Cardoso de Oliveira)和他38歲的妻子Matilde Moncada Ramos Rinto及兩個年幼子女,當時他們正在候車前往舊金山動物園。事發當天,他們正在慶祝結婚紀念日。
方劉瑪麗的親友坐在法庭旁聽席表達支持。她仔細聆聽律師們陳述,時而用紙巾拭淚,有一位粵語翻譯協助。 2024年7月,她對重罪指控拒不認罪。
方劉的律師莫里斯(Seth Morris)稱,檢方很難以車輛過失殺人罪(felony version of gross vehicular manslaughter)定罪。他說,這種罪行既可以作為重罪(felony)起訴,也可以作為輕罪(misdemeanor)起訴。
他向法官提出的主要論點是,方劉瑪麗的行為不構成重罪等級的嚴重疏忽,因為她並非故意超速。相反,汽車是突然加速。
車禍發生後,方劉瑪麗告訴調查人員,當時她正試圖把車停在街對面,當要煞車時,不小心把腳踩到了油門踏板上。但隨後,當她受傷在醫院接受治療時,稱自己的車輛發生「故障」(malfunction),導致車輛突然高速加速。
調查人員沒有找到任何證據表明車輛有故障。檢察官表示,方劉瑪麗駕駛的休旅車在影片中首次出現時速為44哩,撞上圖書館牆壁和附近的公車候車亭時、速度達到72哩。錄影顯示勞女士並未「有意減速」( intentionally)或煞車。
死者的親友坐在法庭旁聽席的另一側,其中幾位在法官宣判後,宣讀聲明。
2024年7月,奧利維瑞的父母對方劉瑪麗提起民事訴訟,指控其過失致死,並要求未指定賠償金額。去年5月,親屬再次對方劉瑪麗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法官撤銷她在第一起民事訴訟提起後進行的財務轉移。
原告律師在所提交文件稱,方劉瑪麗將其在舊金山至少三處房產的所有權轉到了內華達州兩家新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原告律師之一廣德拉(James Quadra)表示,她在舊金山以外的其他房產也被出售給了第三方,包括她的女婿。總計有數百萬美元被轉移,以「降低她的財產價值」(her estate less valuabl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