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崙市民籲警方 放鬆追捕政策以遏制犯罪

屋崙警察委員會15日晚舉行市民大會。不少民眾反應,希望放鬆警局追捕政策,避免不法分子逃避逮捕、逍遙法外,以遏制犯罪。
根據現有規定,警方只有在有合理理由懷疑逃亡的個人有暴力暴力犯罪、涉及使用槍枝的犯罪,或有合理理由認為逃犯持有槍枝時,才可啟動追捕。是否追捕,屋崙警員有19項考量因素。由於獨立的屋崙警局檢察長發現,警方追捕常導致旁觀者、警員、逃離者發生車禍傷亡,警局在10多年前制定該政策。最近,州長紐森呼籲屋崙放鬆限制。
最近,屋崙警長米切爾(Floyd Mitchell)強調,由於城市政治和執法政策,警員的士氣和效率已經下降。警局的文化和條件是恐懼,他們害怕做工作,任何錯誤都可能讓警官丟掉工作,以及在全國其他部門獲得就業的能力。他批評當前的紀律程式,並強調,「我完全贊同公民監督,但必須適度。」
15日晚的會議上,不少民眾排隊表達對追捕政策的不滿。華埠商會基金會會長陳錫澎表示,19項考量因素,幾乎就等於「不追捕政策」。 「亞裔團結」組織創始人Tuan Ngo表示,不追捕政策使城市變成了罪犯的遊樂場,需要優先考慮家庭和企業安全的領導層。
警察委員會主席阿科斯塔(Ricardo Garcia-Acosta)說,追捕政策一直在改變,前任警長阿姆斯壯(LeRonne Armstrong)發布行政命令修改規定,如果任何道路或非管制高速公路的越野區域上的追捕車輛車輛速度達到或超過時速50哩,須得到值班指揮官或指揮官員的批准許可,「政策本身並不是不追逐政策。是要求獲得值班指揮官批准,才能在開放的城市街道上以時速50哩行駛。」
屋崙警佐雷賓(Gabriel Urquiza-Leibin)指出,隨著警方追捕的減少,逃離警方的嫌犯數量大幅增加。自2022年實施時速50哩須獲得批准的規定以來,逃離警員攔截的嫌疑犯數量增加200%以上,從2022年的519次攔截(限制之前)增加到2024年的1228次。
關於誰能修改追捕政策,說法不一。Tuan Ngo認為,委員會拒絕修改。阿科斯塔表示,根據屋崙城市憲章規定,委員會的權力和職責僅限於警局政策管理的特定領域。委員會無權批准或拒絕對政策的修改。因為該政策不涉及「談判解決協議」(NSA)或武力使用政策下的具體任務。委員會擁有對這兩項警員行動領域的最終批准權。然而,委員會有權自行決定審查該政策並提出意見,以及任何擬議的修訂。
屋崙市議員加洛(Noel Gallo)對本報說,大概四個月前的一天早上,在Walgreen藥房對面,他正清洗街道,親眼見到幾個年輕人開著推土機,推倒藥房前門偷東西。他報了警,但警員來了之後,小偷卻溜之大吉。「警員說不能追捕。」
加洛說,可以調整追捕政策。修改追捕政策的最終決定權在市議會和市長手上,市議會可以監督警長。作為市議會公共安全委員會主席,他將把此事提上議程,拿出提議給警長米切爾,並希望米切爾書面說明,對屋崙追捕政策有和建議,市議會進行審查並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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