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蓋博市夜市亂象再起 市府:取締到底
儘管聖蓋博市近月加強整頓非法攤販,順發超市附近的「無證夜市」仍捲土重來,再次造成交通、衛生與治安問題,引市民不滿。對此,市議員吳程遠表示,「非法攤販與無照餐車對聖蓋博市構成多重傷害,市府絕不容忍,也已依法取得執法依據,會持續取締到底。」
吳程遠指出,加州在2018年與2022年通過SB 946「安全人行道販售法」與SB 972「加州零售食品法」後,地方政府對人行道販售的管理權限受到限制。「州法讓市府不能簡單說『禁止』擺攤,但市府也不會坐視市容惡化、衛生失控、合法商家權益被踐踏」。
為此,吳程遠與市府法務部門經過數月研議,於今年3月4日成功推動市議會通過第718號條例,為市府提供明確且合法的執法依據。條例規定,所有在人行道或公共區域販售的攤販,必須持有效的市府營業執照與洛杉磯縣衛生局核發許可證,並在人行道及出入口保留安全淨空距離,否則即屬違法。對違規者,初犯處250美元罰款,若一年內再犯則罰款提高至500美元,第三次及之後每次違規最高罰款1000美元。情節嚴重者,更可能遭撤銷營業許可。
「市府的法規,不只要求證照齊全,更規範實際營運方式」,吳程遠舉例,為保障殘障居民通行權益,條例要求每個攤位必須保留至少4英尺的通行空間;為避免干擾交通與公眾設施使用,攤販不得在交叉路口、消防栓、學校出入口、車道、公交站等附近設攤;也禁止擺放桌椅、使用擴音設備、或將器具靠牆、靠路燈等市政設施。
針對近期非法攤販回流一事,吳程遠坦言,市府與洛縣衛生局過去數月曾聯手掃蕩,效果一度顯著。但聯邦移民暨海關執法局(ICE)近期展開行動後,洛縣衛生局基於執法風險暫停部分行動,使攤販問題死灰復燃。「不但無證攤販再次佔據人行道,甚至有餐車直接在人行道擺放桌椅,公然違法」,他說,還有業者占用私人停車場營業,這構成非法入侵(Trespassing)。
「市府不是反對創業,也不是打壓小販」,吳程遠說,「但創業也要守法,尤其不能以犧牲公眾安全、環境衛生、合法商家的利益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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