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裔匯錢來美 稅事別輕忽
北美華人會計師協會「2025歲末財稅保險講座」主講人之一會計師呂旭明指出,具美國身分的華人家庭,在跨境資產回流過程中,若未透過信託完整規畫,貿然將資金匯入美國,恐面臨美台雙重課稅、補稅與罰金風險,提醒民眾特別注意。
呂旭明曾任台灣財政部稽查員,長期負責資金外逃與境外所得查核,現專注美台跨境資產與稅務規畫。他指出,許多具雙重國籍或長期居住台灣的美國公民,往往在不自覺情況下,成為美國稅法認定的永久納稅義務人,當資產欲回流美國供子女使用或進行家族傳承時,常遭美國國稅局(IRS)要求補繳所得稅、贈與稅及遺產稅。
他舉例,一名98歲的金控集團大股東,名下擁有逾2億美元資產,包括台灣上市股票及新加坡私人銀行帳戶,其本人及子女皆為美國公民。若未經適當規畫就移轉資產,除可能需就未申報的海外資產補繳稅款,並負擔約5%的「簡化申報(Streamlined)」罰金外,還可能觸及美台稅務機關合作下的聯合查稅機制。
針對此類情況,呂旭明建議採取「信託三步驟」策略。第一步是在台灣設立自益信託,將個人名下資產過戶至信託,由本地公司擔任受託人,完成資產合法「脫名化」;第二步設立境外控股公司,由台灣信託持股,使資產國際化,降低與台灣個人的直接連結;第三步則將控股公司股權轉入美國信託體系,採用「指示型信託(Directed Trust)」架構,由家族成員擔任保護人,掌控信託運作與資產分配方向。
他說明,「指示型信託」可由專業受託人依家族指示,執行資產管理與投資決策,並統一處理相關申報義務,降低受益人因申報不全而遭罰的風險。此類信託具高度彈性,可依家族需求調整受益人、替換受託人,或整並信託架構,已成為美國資產傳承規畫中備受重視的工具之一。
此外,呂旭明提醒,許多家庭將教育費或生活費直接匯入子女的美國帳戶,再由子女支付學費,這容易被台灣稅局認定為贈與行為,而課徵贈與稅。他建議,相關費用應由父母直接支付,或透過信託統一支出,以確保資金流向與稅務處理的合理性。
針對中國資產的規畫,他指出,早年以美國護照在中國購置不動產者,若有出售並將資金回流,宜先進行身分轉換(例如改以台胞證),並透過信託架構由非美國人身分處理資金出口,有助降低違反當地外匯規定及觸發美國納稅責任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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