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停車漏看一行字 破財500元
9月一個周六早晨,天氣晴朗。羅蘭岡華人居民J女士像往常一樣前往家旁邊的夏巴倫公園(Peter F. Schabarum Regional Park)健走,沒想到這趟晨間運動,讓她破財500多美元。
J女士有早起健走習慣,離家僅幾分鐘路程的夏巴倫公園,成為她每日必去地點。因為離家很近,她通常步行前往;但這個周六,由於天氣漸涼,她打算前往公園旁邊的Marshalls & Home Goods買一些棉被,考慮到東西不便攜帶,於是她決定開車前往,這樣就順道把車停在Marshalls所在的購物廣場。先去健走,再回來購物,一舉兩得。
20分鐘健走很快結束,J女士神清氣爽回到停車場,卻發現車子不見了。「剛開始以為自己記錯位置,繞著停車場走了兩圈、車鑰匙按了又按,都沒找到的車」,J女士又想,「該不會是忘鎖車,車被偷了吧!」
一時不知所措,她想先找購物中心工作人員詢問情況,可一大早停車場空無一人。J女士回憶,她正著急,就看見眼前一塊告示牌上印著大大的「TOW AWAY(拖吊)」,她才反應過來:「車可能被拖走了」。
J女士撥通告示牌上的電話,對方在詢問車牌和車輛型號後,確認車已被拖走。J女士連忙解釋:她是因為要去Marshall買東西,才來此停車,而且她就住隔壁,完全沒有必要「為停車而停車」。但對方回覆:只負責確認車輛信息,其他問題可與現場工作人員溝通,隨即向J女士手機上傳送一個取車地址。
J女士說,她正感到委屈時,看見一輛拖車緩緩開進停車場,她趕緊上前訊問拖車司機,有沒有見過她的車。對方確認,剛才確實拖過這輛車,並告訴她:「告示牌上寫得很清楚,一刻也不能離開這個商場。」
J女士仔細讀一遍告示牌,這才注意到在「TOW AWAY」黑體大字下方,清楚寫著「Must remain on Property at all times」(必須全程留在商場範圍內)。雖然字不大,且隱藏在密密麻麻的條文裡不易發現,但那行字確實已用黃色高亮標示。
無奈之下,J女士趕緊叫Uber,花費20多美元才趕往這家位於工業園區的拖車場。到現場一看,已有不少同樣遭遇的民眾正在排隊繳費,「每個人都垂頭喪氣,眉頭緊鎖」。工作人員告訴她,停車場會有一名穿綠色衣服的巡邏人員監看,一旦發現車主離開購物廣場,就會立刻通報拖車公司。
最終,J女士支付515美元才取回車輛。費用包括:拖車費260元、用於拖車的輔助設備費80元、存車費65元、非營業時間取車費110元。若用信用卡支付,還要額外支付3%的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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