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警犬咬傷 女子控告洛縣警局
洛杉磯時報報導,44歲拉米雷茲(Rosa Ramirez)與代表律師佛林(Colleen Flynn),日前在洛縣高等法院對洛縣警局提起訴訟,稱去年她在自家門前與一名洛縣警局官員交談時,一隻未拴繩的巡邏警犬突然衝過來將其壓住並咬傷。她要求洛縣警局終止其「發現並咬」(find and bits)計畫。
這起事件發生於2023年2月22日,洛縣警局人員在南洛杉磯搜尋一名在逃嫌犯時來到拉米雷茲家門口,當她張嘴往前邁出時,一隻55至65磅重的巡邏犬從左側對她發出攻擊。訴訟稱,這隻狗咬了米拉雷茲,從其左手咬掉一大塊肉,緊急送醫後,她的傷勢需多次手術與皮膚移植。事發至今超過一年,佛林說,拉米雷茲依然無法用左手握物,感覺麻木與受限。她告訴洛杉磯時報,「不需要再有像拉米雷茲這樣的受害者,這些狗是『發現並咬』的狗,不僅發現人,還會咬人。」
洛縣警局在聲明中表示,目前尚未正式收到訴訟,但承認發生這起事件,並表示僅在高風險情況下,按「嚴格的指導方針」使用警犬。聲明中說「警局致力確保訓練員控制警犬的使用,符合我們政策與嚴格的培訓標準。」
近年來,警犬計畫受到愈來愈多的審查。根據非營利新聞網站馬歇爾計畫(Marshall Project)一項調查,儘管數據顯示,被狗咬傷送進醫院的人數,比警察使用任何其他類型武力多,但對如何使用這些動物幾乎無相關監管。去年南加州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 of Southern California)發布報告呼籲立法限制警犬使用,指警犬經常被用來對付有行為健康危機者,有時還會攻擊旁觀者。
根據訴訟,洛縣警局於1980年啟動一個依靠警犬尋找犯人的計畫。訴訟稱,警局領導知道這些警犬會找到嫌犯,但「不允許將是否咬人的決定權交給狗」。當警察使用警棍、胡椒噴霧貨槍枝時,他們可對結果負責,「但他們通過狗逃避責任。由於狗沒有判斷力,他們將其視為意外」佛林說,「這些攻擊是可預見的,若你做了將近50年,這就不是意外。」該訴訟並未列出拉米雷茲要求的賠償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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