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在即 華裔候選人廣告被盜拆 「已構成刑事犯罪 」
3月5日初選將至,加州第49區共和黨眾議員候選人劉龍珠表示,他有多個競選標牌日前被盜,包括一個寬6呎、長9呎的大型廣告牌,以及其他幾個尺寸較小的牌子。身為律師的劉龍珠嚴厲指責這種行為,指對方已構成刑事犯罪。
被盜竊的競選廣告牌位於蒙特利公園市E Hellman大道1011號,靠近10號公路New Avenue出口,是一個住宅區街道。2月26日,劉龍珠經過此地,首先發現大幅競選廣告牌不翼而飛,其他幾個插在附近草坪上的標牌,也消失不見。
競選團隊成員指出,這幅大型廣告牌長6呎、寬9呎,經屋主同意,用非常堅實的桿子,牢固綁在公寓大樓的圍牆上。廣告牌被盜後,團隊成員詢問屋主,對方表示不知情。劉龍珠研判,廣告牌顯然被人用工具拆下來,「小牌子順手牽羊容易拿走,但這麼大的廣告牌,一定是選擇合適時間作案,才不會被發現 」。
未經同意拆除競選標語,該行為已構成刑事犯罪。劉龍珠表示,雖然標牌不值錢,成本只有250元,但法律明文規定,竊盜或拿走競選標牌,違反加州刑法第488條竊盜輕罪。若罪名成立,坐牢6個月,罰款1000元 。劉龍珠2月29日已向蒙市警局報案。他同時指出,類似事件不僅發生在他身上,其他競選者在華人社區也碰到過。
猜測作案動機,劉龍珠認為有幾種可能,第一種是對方不滿他的競選政見。第二種可能是對他本人不滿,「我平時打官司得罪人,或者其他個人原因。」第三種猜測,劉龍珠表示,有可能是其他候選人的支持者,認為拆除對方廣告牌,可以幫助其支持的候選人。
無論哪一種動機,劉龍珠認為,對方除需承擔法律後果外;該行為本身,也是對言論自由的攻擊。美國憲法精神,言論自由是民主法治的基礎,標牌是競選人擁有言論自由的權利體現。盜取拆除競選廣告牌,就是攻擊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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