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女與同學分工 9300元賤賣母13萬奢侈品 就為買這…
4萬6200元卡地亞(Cartier)手表,2000元回收;2萬9500元迪奧(Dior)包包,1500元回收;1萬2500元浪琴(Longines)手表,850元回收…。近日有15歲少女為了換新手機,與同學分工合作,分六次將母親價值13萬元的手表、包包等奢侈品賤賣9300元,家長發現後,質疑奢侈品回收平台存在審核漏洞,沒有把關對方是否是未成年人。
上觀新聞報導,該回收平台工作人員表示,平台會打視頻核實賣家身分,但確認收款的張同學表示,一開始提供一張未成年人的身分證,「她們說不收未成年人的,問有沒有家裡人的身分證,然後我們就找了一個成年人的身分證,說是姊姊的。」因此三個孩子的家長稱,平台不僅沒有按照規範核實出售人的實際情況,甚至誘導孩子冒用其他人的身分信息。
此事掀起網友討論,不少人表示,應該好好教育孩子,也有人說「平台欺負對方不懂價值」「涉嫌欺詐」。湖南長沙市芙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表示,相關科室已關注到此事,正在進一步了解具體情況。
知名律師付建認為,15歲少女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對其在二手平台所售的高價奢侈品的真實價值超出認知水平,與其年齡、智力和精神健康狀況並不相適應,屬於效力待定的買賣合同,因監護人拒絕追認不產生法律效力。
回收平台負有審核義務,如果其審核機制並不完善,依據流程不能核實賣方身分的,具有過錯,監護人也未對孩子履行謹慎的監護義務,對損害結果發生也具有過錯。
交易貴重物品交易時,平台理應核實出賣人身分信息及年齡。對價值13萬元的物品僅以9300元回收,嚴重與市場價值不符,平台作為專業二手回收平台應產生合理懷疑,不能認為自己是善意的。物品已被平台轉賣導致無法原物返還,因此平台應當折價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