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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媒體人劉虎被成都警方立案 涉誣告與非法經營

公安示意圖,非新聞事件圖。(新華社)
公安示意圖,非新聞事件圖。(新華社)

成都警方昨(2)天晚間發布通報,指知名媒體人劉虎與其合作夥伴巫英蛟因涉嫌誣告陷害罪和非法經營罪立案偵查。劉虎被警方帶走的消息引發中國媒體圈和律師圈的關注。

成都市公安局錦江區分局2日晚間發布通報稱,近日,該局接成都市公安局指定管轄,依法對劉某(男,50歲)、巫某某(男,34歲)等人涉嫌誣告陷害罪和非法經營罪立案偵查。相關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財新網報導,警方通報中的兩人即為劉虎和其自媒體帳號合作作者巫英蛟。

劉虎被警方立案偵查後,有多名律師撰文為他聲援。微信公眾號「法眼看正義」發文指出,劉虎被刑事立案,事關公民監督權與言論自由。但也有一些談論讓劉虎惹禍的官員的文章被下架。

財新網報導,劉虎早年曾在多家媒體任職。2012年至2013年,他在實名認證微博帳號上多次發布涉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內容,包括檢舉時任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陝西公安廳長、上海高院院長、華潤集團董事長等。

2013年,劉虎在重慶家中被北京警方和當地社區警察帶走,指涉嫌毀謗等罪,但在被羈押346天後獲檢方不起訴處分。此案曾入選2015年度「中國十大傳媒法事例」,理由是,劉虎案引發人們對社會秩序、官員人格尊嚴與憲法規定的公民權利間的衝突與平衡的深入思考。

該案過後,劉虎轉型自媒體行業,以個人身分撰寫稿件,大部分文章涉及各地公權力機關。

此次被成都警方立案前,1月29日,巫英蛟、劉虎曾在自媒體署名發表文章「曾逼死教授的四川縣委書記,如今又把招商企業逼向破產」,內容直指蒲江縣委書記蒲發友任上的不良事蹟。該文章已經刪除。

報導說,社交媒體上還流傳一張短信截圖,內容為自稱成都紀委監委工作人員向劉虎表示,關注到近期有關蒲江縣相關問題,要求劉虎協助對相關情況進行核實了解,「同時,提醒你注意,對於公職人員的舉報和信訪反映,應當通過合法渠道、合法方式進行,並有協助配合紀檢監察等機關開展工作的法定義務」。

劉虎則回覆說:「我們公開發布的文章不是舉報,也不屬信訪,無需貴機關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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