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46歲獨居女離世 1原因無法用遺產買墓地 網友怒了
上海46歲蔣姓女子獨居因病離世,因無監護人和繼承人,留下遺產由當地民政部門接收。蔣女遠房表弟吳男希望用表姊的部分遺產為她買個墓地,卻遭當地官員拒絕,還說「頂多給她海葬」,引來輿論批官方冷血搶錢。官方隨後改口稱會以蔣女部分遺產為她辦告別式,其餘將用於公益。但因現行法律未規範遺產歸國家所有後的執行細節,致類似案例首次出現,法界呼籲建立公開、細緻的工作規範,讓獨身人員遺產處置有「體面的標準」。
來源:YouTube
據每日經濟新聞報導,居住在上海虹口區的蔣女士,父母早逝、未婚無子女。今年10月14日因頭暈被其公司同事送醫診斷出現腦出血症狀,須進行手術,蔣女請來遠房表弟吳男幫忙在手術同意書上簽字,吳男並和蔣女的公司一起墊付了3萬元人民幣(約4200美元)醫藥費,蔣女手術後恢復良好。但吳男稱,近日蔣女被當地轉到一家民營康復醫院後,病情突然惡化於12月14日離世。
當地郵電居民區黨總支書記王鎮君表示,原定對蔣女進行一次專家會診,吳男為此再次墊付了1萬元現金,然而蔣女還是沒撐過去,並稱轉院選擇是基於新華醫院的專業推薦,居委會並未具體指定醫院。吳男稱,他向王鎮君提出其和蔣女生前好友希望用其表姊遺產為她舉辦追思會並購買墓地,王鎮君卻給出了否定的答案。
「那我說遺產繼承,她的錢用在她身上,也是合理的。我說買個墓地,總有必要的吧,王書記說不可能的,頂多給她海葬,我說那你叫我們商量我們怎麼商量,然後自己的後事還不能用自己的錢去善後,我想誰碰到,誰都有可能想不太通,」吳男不滿地說。
當地虹口區民政部門則稱,吳男可提出追思會申辦申請,但購置墓地支出需要在合理範圍內,且後續維護費用,仍需要由吳男支付。
事件經媒體報導後引來大批網民質疑當地官方冷血、為搶錢連死者的尊嚴都不顧了,相關評論連日霸榜熱搜,據環球網,上海虹口官方微博昨發消息,改口稱會全力守護逝者尊嚴,蔣女所在居委預計12月底前為她舉行告別儀式。若區民政局被指定為遺產管理人,將依法清理遺產、處理債權債務;剩餘財產用於扶貧濟困等公益事業。
法律人士表示,對無父母、配偶及子嗣的人員,在法定監護人缺失情況下,雖可由村居或民政局擔任監護人,但相關法條並未強制規定權責,實際執行中往往會遇到不少問題。獨身群體日益壯大,其權益保障需求亟待解決;蔣女的身後事爭議,考驗的不只是遺產管理的能力,更是社會對「生命尊嚴」的認知,有關部門需盡快制定清晰、可操作的執行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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