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不久鬧矛盾…川19歲小夥不會游泳 為救跳河女友溺亡
11月21日凌晨,19歲小夥周鳳剛為救跳河的李姓女友,跳入冰冷的河中。最終,女友被他推到岸邊獲救,他卻不幸溺亡,生命永遠定格在了四川西昌市的海河中。家屬表示,周鳳剛與女友相識不久,「他都不會游泳!」事發後,警方經調查排除刑事案件。
紅星新聞報導,周鳳剛的表哥劉先生表示,19歲的周鳳剛與李女相識僅幾個月,「他沒有把女方帶回過老家,我們是透過警方才了解到兩人是男女朋友關係。」
據報導,事發前,周鳳剛與李女在鬧矛盾。劉先生稱,經他們了解,李女及其閨密、朋友等多人11月21日凌晨在聚餐飲酒,李女多次給周鳳剛打電話,邀請他出來喝酒。周鳳剛起初表示拒絕,可在李女的反覆邀約下,最終還是赴約。一同飲酒後,眾人陸續離場。
但是,此次見面並沒有讓兩人和好。劉先生稱,事發時,河邊僅有周鳳剛、李女及其閨密三人。事發前,李女曾對周鳳剛說:「你不理我,我就跳河。」後來,李女給閨密發訊息,閨密覺得會出事,匆匆趕到海河邊勸阻。
沒想到,李女最後還是跳了下去。周鳳剛立刻脫掉外衣,跳入河水中施救。他奮力將李女推向岸邊,李女的閨密將李女拉上岸,周鳳剛卻漸漸沉入水中。事發後,轄區派出所接獲報警,迅速趕赴現場處置。
「我表弟不會游泳,他可能下意識就跳下去救人了。」劉先生說。事發後,警方告知周鳳剛家屬,經比對李女、其閨密的筆錄,雙方說法基本一致,當天凌晨一同飲酒的人員也已做了筆錄,最終警方排除他殺及刑事案件的可能。
劉先生介紹,他全程參與了調解,見過李女家屬,但調解結束後,對方便再未露面,女方也沒有參加其表弟的葬禮。經調解,李女父母墊付4萬餘元用於周鳳剛的安葬事宜。 他認為,周鳳剛是為了營救李女才不幸溺亡的,女方應當承擔一定責任。
報導指出,兒子離世後,49歲的周先生憔悴許多。他表示兒子已於11月30日在老家安葬, 「這段時間都沒心思吃飯,整夜睡不著覺,滿腦子都是孩子的樣子。」談及兒子,他數次停頓,勉強平復情緒。他稱,相關事宜一直委託周鳳剛的表哥處理,至於是否起訴女方主張民事賠償,等過段時間再和家人商量決定。
四川恆和信(涼山)律師事務所張天鴻律師表示,從目前中國法律規定而言,男女朋友關係未被法律直接納入上述救助義務範疇。男女朋友關係屬於道德和情感範疇,而非法律上的特定身分關係(如夫妻、監護人與被監護人等),因此原則上不產生強制性的救助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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