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管變占有…13.8萬平米公園遭私人營利14年 官司打贏拿不回
20多年前,江蘇省將將南京市棲霞區燕子磯街道笆鬥村一宗面積約13.8萬平方米土地,畫撥提供南京長江第二大橋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二橋公司)用於建設南京二橋公園並開放,2011年,造價2.6億元(人民幣,下同)的公園閉園後,二橋公司委託管理人戴虎利用該地經營業務並收取利益,與二橋公司結束委託關係後拒絕搬離還要求賠錢,即使法院強制執行也奈何不了他,公然將「公園」納為「私園」,一占就是14年。
據紅星新聞報導,江蘇省人民政府、南京市人民政府當時共同將這塊土地劃撥給二橋公司開發為南京二橋公園(下稱二橋公園),對外開放供市民休閒娛樂,2011年二橋公園閉園後,二橋公司委託男子戴虎管理,不料戴虎在公園內非法開展渣土轉運、倉庫出租等業務,二橋公司多次對其下「逐客令」並告上法院都「趕」不走戴虎,而水電費還是由二橋公司支付。
南京市棲霞區法院2024年民事判決書顯示,自2009年、2010年起,原告二橋公司許可和委託被告戴虎帶領相關人員進入二橋公園負責安保、保潔等事務,雙方未簽訂書面協議,二橋公司按月向戴虎支付一定的費用直至2015年8月,因二橋公司發現戴虎在公園內私搭亂建、違法違規修建停車場、馬場、垂釣中心等,並從事違法經營活動等行為,造成重大安全隱患和環境資源破壞,但戴虎拒不撤場,反而變本加厲地非法改建和經營。
戴虎表示,二橋公司基於物權要求其從二橋公園撤場,應當與其就2015年9月至今的管理費用及2019年拆除二橋公園江灘內跑馬場、馬匹調教場、魚塘、果園、道路等設施設備而產生的資產損失進行結算及賠付,不能僅依據所有權就要求其撤離,並羅列清單共21項費用要求給付1495.01萬元。
二橋公司不願支付這筆錢,將戴虎告上法院。2024年8月22日,棲霞區法院出具生效判決認定,二橋公司自2015年9月起未再向戴虎支付過有關費用,還多次要求戴虎撤場,應視為雙方委託合同已解除,戴虎應向委託看管人返還被看管財產,判令戴虎自判決生效日起20日內自二橋公園搬離並返還給二橋公司。
判決生效後,戴虎及公園內經營戶仍未搬離。二橋公司特向棲霞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直到今年10月22日,戴虎等仍未搬離。2025年11月7日,棲霞區法院組織執法人員到二橋公園強制執行後將公園返還給二橋公司負責管理。但法院執行人員離開現場不到5分鐘,戴虎即在門閘內架設一道「門內門」,導致二橋公司工作人員沒法進入。據了解,二橋公司表示,在相關部門努力下,目前該公園的回收工作正陸續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