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14條人命、騙百億…緬北電詐家族明家11人判死
針對長期對中國境內公民實施電信網路詐騙的緬甸果敢「明氏家族」犯罪集團案,29日一審宣判,全案39人遭重判,其中重要犯嫌明國平、明珍珍等11人死刑。該集團被控涉賭、涉詐人民幣100多億元(約14億美元),並造成14人死亡。
來源:YouTube
中國近年大規模掃蕩電信網路詐騙,2023年11月透過中緬合作,抓獲明國平等人並移交中國,首腦明學昌據稱在抓捕期間畏罪自殺。去年底,明家犯罪集團案39人被起訴,浙江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9日一審公開宣判。
新華社報導,經審理查明,2015年以來,以明學昌(已死亡)、明國安(另案處理)、明國平、明珍珍等家族核心成員為首要分子,以畢會軍等其他家族成員和周衛昌等武裝頭目為重要成員的明家犯罪集團,在果敢設立多個園區,招攬、吸引巫鴻明、羅建章、蔣吉等多名「金主」並提供武裝庇護,並夥同實施電信網路詐騙、開設賭場、販賣毒品、組織賣淫等犯罪活動,涉賭、涉詐資金100多億元。
報導指,該電詐犯罪集團殺害、傷害試圖逃跑或不服從管理的涉詐人員,造成十死兩傷;2023年10月20日,為防止涉詐人員被移交中國,明家武裝人員在組織轉移、藏匿涉詐人員過程中開槍射擊,又造成四死四傷。官方當時指,死傷者皆是電詐園區內中籍人員。
法院認為,該電詐犯罪集團行為分別構成詐騙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等14項罪名,判處明國平、明珍珍、周衛昌、巫鴻明等11人死刑;5人死緩2年(死刑、緩期2年執行);11人無期徒刑,畢會軍等12人獲判5至24年不等有期徒刑。並相應判處罰金、沒收財產、驅逐出境等附加刑。
中緬兩國自2023年7月起正式啟動針對緬北電詐犯罪的專項聯合打擊行動,標誌著系統性合作的開始。重點針對果敢地區「四大家族」等犯罪集團。2023年10月,緬甸警方移交明學昌等明氏家族頭目,該家族因武裝護詐被重點打擊。截至今年4月,中緬合作累計抓獲5.5萬餘名中國籍涉詐人員,徹底摧毀緬北規模化電詐園區,犯罪規模萎縮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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