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網購探測器公園挖到宋元「藏寶罐」 賣了20萬後慘了
近年來,網上探寶短片爆火,不少人也想找到「寶貝」一夜致富。江蘇句容一男子受短視頻「啟發」,花費千元(人民幣,下同)網購探測器也去野外探寶,沒想到真挖到了一個古代陶罐,內含39件首飾,均為宋、元時期的銀鎏金簪飾,其中多件經鑑定為文物,通過中間人介紹轉賣、非法獲利20萬元。在他為一夕暴富狂喜數月,被警方循線逮獲,被依「情節特別嚴重」的倒賣文物罪判刑5年,併處罰金3萬元。
據現代快報報導,2023年,劉某某刷到一條「野外探寶」的短視頻,點燃了他的暴富夢。畫面中金屬探測器的鳴響和出土的「寶貝」令他心動不已,於是花費千元網購探測器也來尋寶。起初他在村口荒地尋探,只挖出廢鐵殘瓦,直到枯水季來臨,他心中突發一個念頭:「村旁邊公園裡的水庫水乾了,裡面會不會藏著更值錢的『寶貝』?」。
隨即,他來到公園,用探測器在乾涸的淤泥上仔細探尋。突然,儀器發出尖銳提示音,一鏟、兩鏟……一隻布滿青苔的陶罐破土而出。心中大喜的劉某某將陶罐裝入手提袋中帶回家,到家後砸開陶罐,發現裡面竟然裝了不少「好貨」,細細一數,竟然有39件金燦燦的首飾。
劉某某隨後找到之前在浙江古董市場認識的掮客沈某某合作,以「賣家要出售家傳寶貝」名義,由沈某某透過網路聯絡到浙江買家王某某。經約定,2023年8月,劉某某以20萬元價格將39件首飾打包賣給了王某某,並給了沈某某1.88萬元好處費。
2024年2月,句容市公安局根據線索將劉某某查獲歸案,沈某某隨後投案,案涉文物被悉數追回。經鑑定,這39件首飾均為宋、元時期的銀鎏金簪飾,其中有二級文物4件、三級文物6件,其餘29件銀鎏金簪飾以及涉案陶罐為一般文物。
2024年12月,案件移送至檢察機關。 「案發現場究竟是普通地點還是古墓葬、古文化遺址?這關係到是構成盜掘古墓葬罪,還是倒賣文物罪」,為了準確適用刑罰,檢察官與辦案民警重返現場,借助無人機航拍進行實地勘查和比對分析,最終確認劉某某涉嫌倒賣文物罪,劉某某是主犯,沈某某是從犯,鑑於兩人自願認罪認罰且積極退贓物,鎮江句容市法院判處劉某某有期徒刑5年,併處罰金3萬元;中間人沈某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併處罰金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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