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鄰居抬棺猝死 家屬獲賠11萬 網怒:自願送葬請簽生死狀
湖南張姓男子父親過世,同村鄒姓村民前去幫忙送葬卻在抬棺途中猝死,鄒男家屬認為鄒男是因幫忙張父送葬死亡,向張男索賠9萬元(人民幣,下同)遭拒後告上法院。經法院長達5小時調解,雙方達成張男支付鄒家喪葬費等共11萬元的協議。不過這調解結果引來網民質疑 「原告要9萬卻給了11萬」,「鄒男自願幫忙猝死,喪家冤枉賠錢,這個判例是不好的示範」。
據觀察者網報導,桃源縣人民法院、湖南高院微信公眾號消息,近日,湖南省桃源縣人民法院漆河人民法庭法官來到漆河鎮華沿河村,巡迴審理一起侵權責任糾紛案,當地村幹部、村民等40餘人旁聽庭審。
據了解,1月24日,村民張男的父親去世,同村村民鄒男前去幫忙送葬並抬棺。沒走多遠,鄒男突感胸痛倒地不起,在送醫途中因心梗搶救無效死亡。鄒男妻子要求張男賠償各項損失9萬元,雙方就賠償金額未達成一致,鄒男妻子將張男訴至法院。
考慮到在農村中婚喪嫁娶時,鄰里鄉親互幫互助是風俗,承辦法官將庭審現場搬到當事人家門口,決定通過巡迴審判方式化解此次糾紛。承辦法官從法理情角度分別對雙方勸說,經過長達5個小時的調解,最終雙方糾紛成功化解,達成調解協議。
張某現場一次性支付喪葬費3.8萬元,另分3年補償家庭損失共計7.2萬元,總計11萬元。調解書特別註明「此係人道關懷,非責任認定」,既維護法律嚴肅性,又保留雙方顏面。
不過這個調解結果引來部分網民質疑:「要9萬給調解成11萬,讓我去調解也比你們結果好啊」,「畢竟是意外,還是在農村,一次性3萬勉強說得過去,結果還要11萬」,「原來人道主義關懷這麼值錢啊」。
有自稱知情網民留言:「本來原告要100多萬的精神損失費,這已經是調過結果了」;有網民認為此風不可長,「判法不合理,村生活習俗是一種傳統美德。這案例應該不存在賠與不賠的情況,因為鄉村村民是互助的,是自願的,出事是意外的,談不上有罪之事」,「抬棺者以後建議先出示最近健康檢查結果,或簽生死狀,嚴防抬棺成為斂財工具」,「以後都不需要八大金剛了,化了後自家抱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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