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投資明信片賺3億人民幣 一審最重判15年 二審竟無罪
知名高校經濟學博士李晴涉足明信片投資領域,投資千萬被套牢。經審理,當初介紹李晴投資的五人嫌疑人共盈利約3.3億(人民幣,下同,約4600萬美元),其中一人還買了三台賓利車,皆構成詐騙罪。但到二審時,涉案五人卻全部改判無罪。
封面新聞報導,李晴2015年底認識北京某投資公司老闆張某。張某介紹他的公司是一家名為「福麗特郵幣交易平台」的金牌會員,這家平台上的郵資郵幣卡(明信片的一種)利潤空間巨大。次年3月,李晴在張某指導下,開始交易一款「映日荷花」明信片,之後,李晴累計買入1693張「映日荷花」。
李晴表示,她入場時,「映日荷花」一張價位已2000多元,2016年5月初漲到8000元,李晴詢問經紀人是否應該賣出,經紀人建議她「9000以上了再賣」。之後一周,福麗特交易平台突然申請停牌,理由是「發現異常交易,導致價格波動異常」。李晴投資的千萬元被套牢至今。
一審查明,「福麗特郵幣交易平台」以明令禁止的集中交易方式進行郵幣電子盤交易。炒作「映日荷花」的獲利轉入張某個人帳戶,張某更在經營業務期間,購買三台賓利車。五名嫌疑人共盈利約3.3億。判定張某更、秦某、魏某、賈某、武某等人構成詐騙罪,分別被判處七年六個月至十五年不等。
然而,武漢市洪山區人民法院二審認定,涉案五人不構成詐騙罪,全部改判無罪。二審法庭認為,李晴持有七個帳號,多次對「映日荷花」進行大額交易,並非為收藏,其有交易風險意識,有明確的風險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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