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值25萬變1.2億元 江西稀土大王用膩子粉調包栽了
江西贛州因稀土資源豐富而聞名。2013年,當地的「稀土大王」范志國因詐騙罪,被法院終審判處無期徒刑。劉梅恩作為該案受害人之一,2018年發現范志國存放在倉庫中用於抵押、價值逾億人民幣的稀土,被調包成膩子粉和廢料,實際價值不到25萬元(人民幣,下同,約3.5萬美元)。2019年起,劉梅恩再告范志國盜竊罪,經過多年奔波,這起盜竊案近日終於進入法院審理程序。
極目新聞報導,范志國原是贛州森潤礦產品公司總經理,專做稀土生意。2011年,以資金周轉為由,向劉梅恩借款2000萬元,提出以森潤在贛州銀行的560萬股權作擔保;借到錢後,范志國就搞失蹤;2012年3月被抓,2013年7月定罪。
劉梅恩說,2011年森潤公司曾向贛州銀行貸款,抵押一批稀土,存放在倉庫內。范志國失蹤後,贛州銀行勝訴,通過股權拍賣等方式拿回債權,而這些稀土質押物應歸還森潤償債,所以劉梅恩向法院申請查封稀土,以償2000萬元欠款。
2018年,當法院和贛州銀行等三方打開倉庫驗貨時,發現總價1.246億元的稀土抵押物不見,只有廢料及200噸膩子粉,實際價值不到25萬元。才知道稀土早在2011年就遭范志國「調包」。
根據贛州法院筆錄,范志國表示倉庫由他和贛州銀行共同掌控,倉庫的質押物被抵給晨光公司3600萬元的債務,他怕贛州銀行發現他動了質押物,就搬一些不值錢的東西充數,贛州銀行對此不知情。
2019年7月2日,劉梅恩就范志國涉嫌盜竊向警方報案。2021年,立案調查。
劉梅恩的家屬說,老人已經71歲了,2011年被騙之後再也無心打理生意,近幾年更是為了追回欠款一直奔波。目前案件已經進入法院審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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