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未回禮 山西女霸氣追回500元結婚禮金 網:幹了我想幹的
山西太原一名女子近日結婚遭同學無視,霸氣要回對方結婚時她給的500元人民幣(約70美元)份子錢,引起關注。有網友說:「幹了我一直想幹的事。」但有律師指出,法律不支持這樣做。
魯中晨報報導,當事女子表示,對方是自己的研究生同學,2017年對方結婚時,自己隨了500元份子錢。近期自己結婚,她於是邀請了這位同學參加婚禮,對方表示正在孕期,不方便出席,但是也並沒有主動還禮。她覺得應該禮尚往來,是約定俗成的,不是說我主動給你,你就可以不還的,於是找出當時的轉帳截圖,霸氣要回了500元禮金。
據報導,「後面也問過共同的朋友,她也沒有給別人回禮。」當事女子覺得,「這種人是應該治一治的」,並建議說:「以後像這種明明沒有什麼聯繫,結婚還叫你的,可以直接不用隨禮了,省得後續出現麻煩,反而落得自己不是。」
極目新聞報導,類似現象並不少見。據央視網報導,去年10月22日,四川綿陽女子黃女士給前同事結婚隨禮400元,自己結婚發請帖後卻遭對方無視,直接提出需要還禮的請求後,前同事依舊耍賴不理。黃女士表示,自己覺得沒有得罪過對方,大家應該禮尚往來,溝通到最後對方也未還禮,自己很氣憤便選擇拉黑。
這類事件,在網上總能引起熱議,有網友認為,「解氣」、「幹了我不敢幹的事」,對方就應該還禮;有的網友覺得,雖然禮尚往來,但隨禮的目的,是感情的交流,並不是一筆經濟帳,本質上不是為了等價交換,不必斤斤計較。
「隨出去的禮金能不能要回來?」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表示,為親友結婚所給予的禮金,從傳統、習俗和社交各方面來看都是一種贈與行為,在法律上,贈與通常被視為不可撤銷的行為,除非有欺詐、脅迫或其他非法因素。如果禮金是在沒有這些因素的情況下自願給予的,那麼法律上通常不支持贈與人之後要求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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