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3任公安廳長受賄逾12億… 「5.5億警虎」收現金裝22紙箱 車子拉不動
李文喜、薛恒、王大偉,曾是遼寧省公安一號警號的佩戴者,卻執法犯法,成不法商人保護傘。其中王大偉受賄5.55億餘元(約7800萬美元),近半來自遼寧忠旺集團實控人劉忠田,劉忠田第一次出手就是4000萬元人民幣加上400萬美元,裝了22個紙箱子,把用來拉錢的商務車都壓得上不了地庫的斜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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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報導,6日晚在央視播出的反腐專題片「持續發力 縱深推進」,講述三人接連執掌遼寧省公安廳近20年,合計受賄超12億元人民幣(約1.6億美元)。專案組形容,遼寧公安系統政治生態遭到嚴重破壞,李文喜是始作俑者,薛恒是推波助瀾者,而王大偉是興風作浪者。李文喜收受賄賂共計5.41億餘元人民幣,絕大多數來自一名叫劉志廷的鐵礦礦主,李文喜通過幫其非法採礦脫罪「打招呼」,得到了某鐵礦30%的股份。李文喜安排妻弟出面掛名,自己藏身後台操盤,成了穿著警服的礦山老闆。
繼任者薛恒受賄總計1.35億餘元,在擔任公安廳長兩年多時間裡,多次濫用職權或職務影響力,為商人老闆在案件處理、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提供幫助。薛恒和李文喜的職務交接,使得以權謀私、執法犯法的惡劣風氣也無縫銜接,並進一步擴散蔓延。
薛恒的繼任者王大偉變本加厲,受賄共計折合5.55億餘元,其中一半來自於遼寧忠旺集團實控人劉忠田。遼寧忠旺集團曾是亞洲第一大鋁型材生產企業,如今卻已申請破產。其由盛而衰的根本原因,就在於劉忠田長期靠金錢開道,靠違法違規手段獲取資源,進而又脫實向虛,無序擴張,最終難以為繼,轟然崩塌。在此期間,王大偉一面向劉忠田通風報信,一面干涉辦案,極力包庇劉忠田,幫他拖延忠旺的「爆雷」時間,致使錯失了化解金融風險的最佳時機,嚴重損害黨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此外,王大偉還大肆賣官鬻爵,多次提拔商人老闆推薦的幹部,使得商人老闆利益的代言人滲透到系統內。
去年1月,法院一審判處李文喜死緩,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當年12月,薛恒被判囚17年;2023年10月19日,王大偉受賄案開庭審理,法院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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