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被誤關最久蒙冤者 失去29年自由獲787萬人民幣國賠
現年68歲的譚修義自1993年入獄至2022年,共失去自由超過29年,刑滿釋放後兩個月後,被河南高院再審改判無罪,成為中國已知被羈押時間最長的「蒙冤者」。今年4月,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河南高院) 已向譚修義送達國家賠償決定,總額787.2萬餘元(人民幣,下同)。
封面新聞報導,今年全國「兩會」上,譚修義案寫入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報告提到,譚修義因一宗滅門慘案被判死緩,羈押29年,最高檢抗訴後改判無罪,同時督促公安機關繼續追查真兇。
2023年1月10日,譚修義透過代理律師向河南高院提出國家賠償申請,要求賠償侵害人身自由賠償金及精神損害撫慰金合計1749萬餘元。 申請中,包括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437萬餘元及精神損害撫慰金1300餘萬元。同時請原河南辦案機關主管負責人賠禮道歉、在侵權行為影響範圍內,為其恢復名譽、消除影響。河南高院於同日受理案件。
在國家賠償申請書中,譚修義稱,失去自由的29年,他從壯年變成老年,浪費了寶貴生命中本應最精采、最和美的時光。 雖然無論多少錢也換不回他和家人破碎的29年人生以及逝去的親人,但賠償義務機關應透過充分賠償盡力彌補與撫慰,彰顯關懷,加以警示。
譚修義的再審辯護人、國家賠償代理律師、北京市大禹律師事務所主任李遜回憶,送達國家賠償決定當日,河南高院賠償委員會主要負責人向譚修義鞠躬道歉。
譚修義案的國家賠償金額為目前中國冤錯案件當事人的最高賠償額。此前,國家賠償最高金額的當事人為江西人張玉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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