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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母親收到劉鑫69.6萬賠償款 準備捐出

江秋蓮個人微博帳號發布的視頻截圖。(取材自微博)
江秋蓮個人微博帳號發布的視頻截圖。(取材自微博)

留學生劉暖曦(曾用名:劉鑫)侵犯江歌生命權賠償案,在歷經一、二審判決確定,時隔半年,69.6萬元的賠償,終於全部執行完畢。

來源:YouTube

長安街知事指出,「到今天,我女兒江歌被迫離開我2401天了......是這個社會的善良,給我溫暖和力量,我會把你們的愛心繼續傳遞下去。」6月1日,江歌母親江秋蓮在個人微博帳號發布視頻宣布了上述消息,並表示目前已經在聯繫相關機構,準備把這筆賠償款捐出。

2022年12月30日,江歌母親江秋蓮訴劉鑫生命糾紛權案二審宣判,維持一審判決。

青島中院二審判決書認為,任何人因過錯侵害他人生命權,都應依法承擔侵權責任。劉鑫需賠償的數額,除了一審法院判決的賠償江歌母親江秋蓮各項經濟損失49.6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20萬元及案件受理費外,還需承擔二審案件受理費1.076萬元。

二審宣判後,劉鑫曾通過微博發文稱:「法院既然這樣判了,我只能扛。如果有人願意幫我,我叩謝你們,我會一筆筆記下,希望有機會報答。」該落款為「劉暖曦」的文章顯示開通打賞,並已有數百人次對該文章進行了現金打賞。1月3日晚,她表示,該文章打賞已經被關閉,總共收到2.56萬元。隨後,因向網友發起募捐引發巨大爭議,劉鑫的大號小號均被永久禁言。

今年1月12日,劉暖曦因未依據法律規定,在2023年1月9日(含當日)之前完成賠償,而成為被執行人。據江秋蓮在上述視頻中描述,法院共強制執行劉鑫4次,賠償款中有近27萬元源自劉暖曦的個人證券和個人保險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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