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雞儆猴? 中官媒:攜程被重罰 有3個原因
AI重點
文章重點整理:
中國市場監管總局對攜程集團有限公司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開罰35.21億元(人民幣,下同,約5.19億美元),罰款比率達7.5%,是中國反壟斷領域迄今開出的最高比率罰款。官媒分析,攜程挨了最重的罰基於三個原因,除涉及流量壟斷、技術作惡,官方同時藉此讓其他平台企業「肉痛」,展現監管決心。此案還創下三個第一,不僅是在線旅遊領域反壟斷第一案,也是平台經濟領域新型壟斷行為、平台經濟領域壟斷案件同時給予三種處罰的首例。
據官媒經濟日報報導,攜程挨了最重的罰,是因其藏在其行為的隱蔽性、手段的技術性以及危害的系統性之中。
第一個原因是攜程涉流量壟斷,且是比阿里、美團時期直接強制「二選一」更隱蔽的軟繩子。2025年以來,攜程構建了一套以流量分配為核心的隱性控制掛牌體系,一旦酒店在其他平台上架或價格未達標,攜程便以降級、限流作為懲罰,脅迫商家被迫放棄跨平台經營,排擠了其他競爭性平台的生存空間。
第二個原因是技術作惡,在未經商家同意下,強制下調酒店房間定價。陝西省某酒店就被調價助手一天內頻繁調價十餘次;江蘇一位酒店商家也抱怨攜程先後9次強制開通調價助手功能,店內480元一晚的節假日房價被改成了130元,最後酒店還因其拒單對其扣分罰款。更惡劣的還有變相增加佣金,綜合佣金率最高可達50%以上,有酒店「200元的訂單最終到手僅80元左右」。
第三個原因,是官方藉重罰攜程展示開創性意義與監管決心。攜程在國內旅遊行業GMV市場佔有率達56%,它的每一次「調價」、每一條「獨家合作」要求,影響的都是整個行業的生態根基。正因如此,處罰才必須足夠重。
人民日報報導指出,此案是平台經濟反壟斷常態化監管的又一重大標誌性案件,在很多領域具有突破性意義。
首先,這是中國在線旅遊領域反壟斷第一案,對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第二,這是中國平台經濟領域新型壟斷行為第一案,攜程「技術+生態+行為」的複合型壟斷模式,精準高效實施更具隱蔽性和危害性的壟斷行為。第三,處罰決定有三大特點,是平台經濟領域壟斷案件同時給予三種處罰的第一案,是平台經濟領域壟斷案件處以沒收違法所得的第一案,也是平台經濟領域罰款比率最高的壟斷案件。
國務院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委員會專家諮詢組成員、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楊東表示,於經濟社會發展而言,「本案充分回應了人民群眾和廣大經營主體對公平競爭、規範經營、共贏發展的現實期待」。
市監總局認定攜程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開罰35.21億元,罰款比率達7.5%。官媒指出,此案兼具隱蔽性、技術性與系統性,因而成為反壟斷領域最高比率罰款。 官媒歸納3點:一是以流量分配和限流手段形成隱性壟斷;二是未經同意強制調價、變相提高佣金;三是透過重罰示範監管決心,讓其他平台引以為戒。 因為它同時創下多個第一,包括在線旅遊領域反壟斷第一案、新型壟斷行為第一案,以及三種處罰、沒收違法所得和最高罰款比率的首例,具有強烈示範意義。精華 FA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