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進戒毒所 滇男出來後剩42公斤 19年來幫上百「同路人」
出生於雲南的52歲中年男子高強,15歲沾染毒品,吸毒18年,四進戒毒所,最後一次出來只有42公斤,再到戒斷19年。回顧至今人生經驗,高強曾在深夜被要求尿檢,也曾因社會的偏見,找不到糊口的工作。之後,高強自學法律,再也不怕檢查,還稱法律是公平的,「它既能約束我,也能保護我。」之後,高強加入由戒毒康復人員自發組成的互助團體,並幫助上百名戒毒同路人找工作。
紅星新聞報導,高強所生長的雲南開遠,被稱為「火車拉來的城市」。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地處滇東南交通樞紐的開遠,處於禁毒鬥爭最前沿。彼時15歲的高強,正是心性浮躁、好奇心最重的年紀,當時身邊多人沾染毒品,「你不碰,就是異類。」
那時毒品價格極高,吸食一次十塊錢,而當時普通工人一個月的工資,也僅僅只有二、三十元。為了湊夠毒資,他開始偷偷變賣家裡值錢的東西,四處借錢,久而久之,他漸漸變成了親戚鄰裡眼中「躲著走」的人。
其中七年裡,高強四進勞教所,強制戒毒次數多到他記不清。最後一次從戒毒所出來,是2007年冬天。回城的路有五公里,一位老民警給了他兩塊錢坐公交車。高強沒捨得,花了五毛錢買饅頭,走了一個多小時回到城裡。那時他體重只有42公斤,母親和弟弟早已不在,老房子也被拆得乾淨,他無家可歸。
2008年,高強第一次出遠門。夜裡,警察到賓館要求他接受尿檢,他來不及換下拖鞋,匆忙披上一件外套上了警車。賓館裡的人側目圍觀,路上行人投來異樣眼光,如今回想起,高強依舊覺得當時場面難堪。尿檢結果一切正常,警方告訴他「沒事了,可以走了」,高強感到無奈。
過了很久高強才知道,上門的尿檢是「吸毒人員動態管控」。那時的管控尚未細化,只要有過吸毒紀錄,使用身分證入住賓館、乘坐交通工具,都會觸發系統預警,迎來無差別的檢查,這讓已經戒斷的他,始終無法擺脫過去的標籤。
2011年6月26日,國務院令第597號公布的「戒毒條例」第七條中提到:對戒斷三年未復吸的人員,不再實行動態管控。也是從那時起,高強開始自學法律。2016年,他拿到了西南科技大學法律事務專業大專文憑。再偶遇檢查,他不再恐懼躲避,而是依法維權。
高強曾試著找保安、送貨員等工作,都被拒絕了,他只能接一些社區介紹的零工,通常是一些工地、裝修等勞力活。最絕望時,他遇到了「陽光家園」。這是由戒毒康復人員自發組成的互助團體,這裡沒有歧視,大家有相同的經歷,談論的感受彼此都懂,這份久違的歸屬感讓他留了下來。從那以後,他開始伸手幫扶更多同路人。
高強戒毒後的19年裡,通過線上諮詢與線下陪伴的方式,先後幫助上百名戒毒人員。
2013年,何松林接手物業公司。由於原有團隊管理混亂,她下定決心重新組建一支可靠的隊伍。經朋友介紹,她認識了高強。當時這支隊伍共有十多人,幾乎都是高強引薦的戒毒康復人員。很快,他們就用行動徹底扭轉了偏見。
「很多業主跑來表揚物業,主動幫老人推車、提菜、護送回家,嚴格核實每一位外來人員與車輛,熟記小區300戶業主信息,多年來零糾紛、零投訴。」何松林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