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機前20分鐘被收200元行李費 律師告西部航空 這點成認定關鍵
雲南一名律師認為航司未履行充分告知義務、收費標準不明確,在接近登機前20分鐘才被攔下收取200元(人民幣,下同)行李費,將西部航空告上法庭。另有律師解讀,航空公司是否有「顯著提示」或成法庭上的認定關鍵。西部航空工作人員表示,公司關於手提行李及收費標準,已在官網等處說明。
紅星新聞報導,雲南律師朱智回憶,事發當天,他從昆明飛往鄭州,「買機票是同事代買,購票時沒有看到關於行李收費的提示,安檢時也沒有人提示行李超標」。直到登機前約20分鐘,他攜帶日常使用的登機箱準備登機時,被工作人員攔下。 「他說我這個箱子超過他們的標準,要交200塊錢。」朱智稱,自己詢問收費依據,對方僅表示「我們負責執行」,「不交就帶不上去,可以改簽托運」。
朱智表示,在時間緊迫的情況下,他最終掃碼支付了費用,但當場聲明這是「亂收費」,之後將進行起訴。他稱,自己使用的是常規登機箱,「坐了這麼多年飛機,從來沒有被收過錢」,「付錢就能帶上去,不付就不讓帶,這種方式本身就不合理」。
西部航空工作人員表示,公司關於手提行李及收費標準,已在官網、App以及「旅客運輸總條件」中進行說明。
工作人員表示,在登機口,如具備秤重條件,將按實際重量收費並轉入貨艙;如無秤重條件,則按每件300元收費;若旅客因時間緊急無法托運,可按200元購買「上機權益」,從而攜帶尺寸放寬至20×40×55厘米的行李進入客艙。
在西部航空官網購票時,可見頁面有非常清晰的「可免費攜帶一件7公斤且尺寸不超過20厘米*30厘米*40厘米的非托運行李進入客艙」提醒,其中數字部分標紅。官網首頁也有對應提醒,進入客服頁面點擊付費行李後,能看到更詳細的要求和收費標準。
但在飛豬、攜程等平台購買其機票時,提醒並不明顯,攜程官網只有一個「無免費托運行李額」提示,點擊後才能看到手提行李的重量和尺寸要求,且沒有超標的收費標準。
針對此類爭議,北京京本律師事務所主任連大有表示,實務上對「顯著提示」的認定,通常要求具備「位置醒目、表達清晰、主動提醒」等特徵,例如彈窗提示、強制閱讀或勾選確認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