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積分代替工資」 蘇企創舉:融資到位後補發現金
南京趙女士應聘江蘇一家高科技公司,在薪水方面,公司「每月授予積分後,每『3000積分』折算一個整月工資」,該公司並稱「融資到位後,就補發工資」,趙女士相當疑惑,找工作遇到「不發薪資給積分」的奇葩公司了?律師表示該公司以所謂積分代替工資的做法,違反了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勞動部門也稱,不發工資發積分可以舉報。
上游新聞報導,江蘇這家機器人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回應稱,「情況屬實,前期是發積分的,等融資到位後就開始發工資。」
天眼查APP顯示,該公司成立於2022年1月18日,註冊資本人民幣100萬元(約14萬美元),投保人數1人。公司官網介紹,這是一家專注於智慧康養領域的高科技公司,創辦人具有深厚的人工智慧產業背景,新創團隊碩士以上學歷占總人數50%以上。公司總部在蘇州,研發中心設在深圳,生產基地位於東莞。
據報導,公司激勵機制口號:「共創共擔共享,積分制實踐助力高效團隊建立。」激勵機制宣傳文章寫道:「鑑於新創團隊的特殊性,我們創新地採用了積分制來明確員工的當前投入及未來收益實現路徑。員工可以選擇積分+現金一定比例組合的薪資包,規範積分兌現的規則:兌現時間、兌現方式、計息比率、轉股方案等。」
上述公司相關負責人指出:「我們是新創公司。積分制度是公司的獨創。員工來公司工作的前4個月左右是發積分不發工資,公司用積分計算工作量,等到融資到位之後就補發工資。」
重慶捷恆律師事務所李力律師表示:該公司用積分發放工資的做法嚴重違反了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如果公司拒不按時發放工資,勞動者可以被迫解除勞動合約並要求公司賠償,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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